Re: [新闻] 来助阵以为是聚餐 杀警后还开庆功趴

楼主: putapig (噗打皮革)   2014-09-16 08:08:04
键盘法官来分析一下这案件最后会怎么跑
在地院的时候 被告律师一定主张被告方没有杀人的犯意 争取用刑277伤害致死来判
而检方为了配合媒体一定是用杀人罪(刑271)来起诉
想当然尔要证明被告方有杀人犯意是非常困难的 只能用一些拟制的说法来说:
例如
"某甲明知攻击人的头部很有可能导致死亡之结果却仍故意为之,可见致其于死意图明显"
而地院的阶段法官很可能因此重判(地院法官自由心证权利超大,应该说全台法官都是)
即使检方难以证明被告方有杀人犯意。
然而上了高院之后,因为高院是证据审,除非被告方那些屁孩有人说:
"对,就是某某人要我把他往死里打不留活口" 之类的话 不然根本无法证明有杀人犯意
最后在被告方强大的律师团之下(听说他们很有钱) 顶多是判伤害致死
伤害致死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曾跟刘似乎没前科 加上只要呈现犯后有悔意的样子 不可能判无期
按照过往的判例大约刑度估计落在9~15年左右
接下来就是重金交保 然后透过强大的律师团不断的更审...更审...
然后哪一天减刑了 本来的九年只剩四年半 关个两年多就出来了 可喜可贺www
作者: stocken (ppp)   2014-09-16 08:11:00
巷子内的
作者: amaranth5566 (Amaranth)   2014-09-16 08:13:00
到更10以后,没人会关注这案子了
作者: reil (REIL)   2014-09-16 08:13:00
上法庭哭哭,呈上抄写的佛经,令法官感动
作者: et803 (喵喵)   2014-09-16 08:15:00
围殴致死的案件 到到最后根本分不清谁杀的
作者: wangyb (人在这里)   2014-09-16 08:16:00
一审重判,二审轻判,三审吃猪脚面线
作者: lepidoptera (油爆蹄膀拌著面)   2014-09-16 08:17:00
有钱判生
作者: amaranth5566 (Amaranth)   2014-09-16 08:18:00
三审法官为了厘清因刀伤或钝器致死,可以发回10次,法律人万岁
作者: fukoff (谯古十三号)   2014-09-16 08:22:00
法官:将军 (不给钱)我一定会判你有罪的
作者: CKHzz   2014-09-16 08:29:00
5楼其实你不用特地出来秀下限
作者: Hu5566 (∴本多家笔头奉先∵ )   2014-09-16 08:30:00
关到死最好
作者: fukoff (谯古十三号)   2014-09-16 08:32:00
我不赞成关到死 我赞成凌虐到死...
作者: MW1220 (老机型)   2014-09-16 08:41:00
这又再次证明 法律的天平根本是个幌子。 有钱判生 没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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