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想起了这个旧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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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室有患者 医师吃饭优先?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
新竹市江姓市民投诉,日前到新竹地区某公立医院急诊室看诊,医师却说要吃饭而不在,
她不满地说,急诊室怎可要患者等医生?对此院方回应完全依规处理。
江女说,11月29日晚间6点多,她因发烧不适至公立医院挂急诊,当天急诊室病人较多,
等了15分钟就剩最后一位,轮到她时,医生竟拿着便当走出去,她询问护士还要等多久,
护士却说医生从早上8点到现在都没吃饭,现在去用餐,患者还要再等20分钟。
江女表示,她身体不舒服挂急诊,若真的因为人手不够,为何不call其他医生?
如果此时有救护车进来,医生也会自顾自的肚子吗?这算不算医德问题?
院方对此回应,经查这名患者经检伤分类为第四级,
护士表示约须再等待10到15分钟,语毕患者立即退挂离院。
依各大医院急诊检伤分类处理原则,
检伤分类一级应立即处理、检伤分类二级应于10分钟内处理、
检伤分类三级应于30分钟内处理、检伤分类四级则不符急诊处理规范,
但基于病人就医权利,即便是检伤分类四级,急诊医护人员仍旧会尽快处理。
至于患者提及,若有救护车来院,则医护人员必定以处理患者为优先,自身权益于后。
截至目前为止,院方从不曾发生过弃救护车上患者不顾情事,
相反地,若有需要支援之处,也都会请求其他人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