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foundation.moe.edu.tw/files/903-1000-159.php
这个基金会的服务项目到底是啥
这个基金会的董事长是前中国小姐
他的执行长是连惠心
组织架构里面
一名董事长
一名执行长
一名副执行长
两个祕书
一个荐任会计
官网的更新只到2000年就没有再更新了
这十几年来这个基金会到底做了啥事情
依照
教育部审查教育事务财团法人设立许可及监督要点
七、申请设立教育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不予
许可,已许可者,依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撤销之:
(一)设立目的非关教育事务或不合公益者。
(二)设立目的或业务项目违反法令、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
(三)业务项目与设立目的不符者。
(四)经办之业务以营利为目的者。
本部为前项处分前,应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予该处分相对
人陈述意见之机会。
十三、教育法人经许可设立后,本部应依民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监督下列
事项:
(一)教育法人应依设立宗旨及目的事业,订定年度工作计画及经费预
算,连同前一年度工作报告及经费决算、财产清册,于每年六月
三十日前至财团法人教育基金会资讯网完成相关报表之填报及上
传作业。
(二)政府捐助之教育法人依预算法第四十一条第四项及决算法第二十
二条第二项规定,每年应编制年度预算书及决算书,报本部送立
法院审议。
(三)教育法人应依设立宗旨及目的举办各种公益业务,不得有分配盈
余之行为。
(四)教育法人依其他法令设立附属作业组织者,其附属作业组织有销
售货物或劳务之所得者,除应依法课征所得税外,应全数列归法
人之收入项下,并应用于与创设目的有关事业之支出。
(五)教育法人应以设立基金孳息及法人成立后所得捐赠办理各项业务
。
(六)教育法人用于有关目的事业之支出,不得低于每年孳息及其他经
常性收入百分之六十。但未达该支出比率且当年度结余款超过新
台币五十万元,依规定提出年度结余经费、运用结余经费具体计
画书及该经费预支年度,经本部查明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教育法人办理奖助或捐赠业务者,应以符合章程所定业务项目为
限,并应符合普遍性及公平性原则。
(八)其他法律规定之事项。
一堆房产汽车都挂在这基金会名下供董事长家人使用
专营房产出租
根本就是个营利性质的基金会
为什么还没被撤销
这基金会有按时纳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