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4-09-14 23:29:12※ 引述《sayuki (sayuki)》之铭言:
: http://news.msn.com.tw/news3877973.aspx
: (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14日电)针对刑警薛贞国赴夜店查案遭殴致死案,辖区台北市信
: 义警分局今天说,查获曾姓男子等7人到案,薛贞国是接获同仁转报才前往了解。
: 信义分局长李德威说,经调查,13日晚间9时许,侦查佐薛贞国和另一名同小队的庄姓员
: 警相约在信义区附近餐叙,案发前,庄姓员警发现有大批群众前往夜店楼下,疑似准备闹
: 事。
依据我长期跟警察往来的经验,分析如下:
1.薛贞国死了,黑道讲的话没人信,
没有任何白道的人在场可以帮他漂白,则必须安插一个人,
因为在场证明(ex夜店录影带)必定已经连夜销毁,
只要找到一个人有不在场证明(不在家、不在局里)即可。
这个人很好用,什么话都可以扯,把这个人掰进案子,唬烂的空间就变得很大。
2.美国有研究,全世界最常做伪证的职业就是警察,
何况在台湾受政府机关(ex特侦组)征召做伪证是爱国行为。
洞悉警察专业粉丝团 http://ppt.cc/1o50
作者:
kill29 (大宇)
2014-09-14 23:31:00分析的好像有点怪
作者:
LBJay (快乐龙)
2014-09-14 23:31:00华神干神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4-09-14 23:32:00黑道治国比较快
作者:
g80123 (麦考姚)
2014-09-14 23:33:00恩恩
作者:
maxdi (:I" )
2014-09-14 23:34:00你当检察官会听警察的?...别忘了办案的其实是检察官
作者:
kutkin ( )
2014-09-14 23:35:00现在已经定调这就是临时起意 这样很好处理罪也很轻
作者:
www8787 (进击derLoser®)
2014-09-14 23:35:00没错 反正吃像难看的杀掉 放自己小弟顶罪 算一算很赚
作者: bestbadman 2014-09-14 23:38:00
大家通融一下 给他家属领个抚卹金(咦?
作者:
newton12 (newton)
2014-09-14 23:38:00司法界的人常说检警一家,警察本身违法之处,不要太严重,检方常闭只眼。
作者:
kutkin ( )
2014-09-14 23:39:00对喔 这样还可以安个因公抚卹
那个人是要进来接受死刑的喔???拿刀子插头部???
作者:
jupei (沛)
2014-09-14 23:49:00。。。
作者: kenro 2014-09-14 23:50:00
听你在豪洨
作者:
XP99 (XP99)
2014-09-15 00:05:00依照你长期跟警察来往? 醒醒吧 老百姓滑稽
作者:
bbsbox (bbsbox)
2014-09-15 00:08:00除非夜店不想做了 还销毁咧
其实…检察官与警察的关系 不能说好 就上对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