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警遭殴死案 7人到案

楼主: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4-09-14 23:29:12
※ 引述《sayuki (sayuki)》之铭言:
: http://news.msn.com.tw/news3877973.aspx
: (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14日电)针对刑警薛贞国赴夜店查案遭殴致死案,辖区台北市信
: 义警分局今天说,查获曾姓男子等7人到案,薛贞国是接获同仁转报才前往了解。
: 信义分局长李德威说,经调查,13日晚间9时许,侦查佐薛贞国和另一名同小队的庄姓员
: 警相约在信义区附近餐叙,案发前,庄姓员警发现有大批群众前往夜店楼下,疑似准备闹
: 事。
依据我长期跟警察往来的经验,分析如下:
1.薛贞国死了,黑道讲的话没人信,
没有任何白道的人在场可以帮他漂白,则必须安插一个人,
因为在场证明(ex夜店录影带)必定已经连夜销毁,
只要找到一个人有不在场证明(不在家、不在局里)即可。
这个人很好用,什么话都可以扯,把这个人掰进案子,唬烂的空间就变得很大。
2.美国有研究,全世界最常做伪证的职业就是警察,
何况在台湾受政府机关(ex特侦组)征召做伪证是爱国行为。
洞悉警察专业粉丝团 http://ppt.cc/1o50
作者: kill29 (大宇)   2014-09-14 23:31:00
分析的好像有点怪
作者: LBJay (快乐龙)   2014-09-14 23:31:00
华神干神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4-09-14 23:32:00
黑道治国比较快
作者: g80123 (麦考姚)   2014-09-14 23:33:00
恩恩
作者: maxdi (:I" )   2014-09-14 23:34:00
你当检察官会听警察的?...别忘了办案的其实是检察官
作者: superdrift   2014-09-14 23:34:00
同僚不是在场? 录影带谁销毁?
作者: kutkin ( )   2014-09-14 23:35:00
现在已经定调这就是临时起意 这样很好处理罪也很轻
作者: www8787 (进击derLoser®)   2014-09-14 23:35:00
没错 反正吃像难看的杀掉 放自己小弟顶罪 算一算很赚
作者: bestbadman   2014-09-14 23:38:00
大家通融一下 给他家属领个抚卹金(咦?
作者: newton12 (newton)   2014-09-14 23:38:00
司法界的人常说检警一家,警察本身违法之处,不要太严重,检方常闭只眼。
作者: kutkin ( )   2014-09-14 23:39:00
对喔 这样还可以安个因公抚卹
作者: jonathan123 (汤姆克鲁蛇)   2014-09-14 23:42:00
那个人是要进来接受死刑的喔???拿刀子插头部???
作者: jupei (沛)   2014-09-14 23:49:00
。。。
作者: kuankubank ( )   2014-09-14 23:49:00
看起来应该可以因工抚卹
作者: kenro   2014-09-14 23:50:00
听你在豪洨
作者: Hambowbow (libror)   2014-09-14 23:59:00
脑补王 是你?
作者: XP99 (XP99)   2014-09-15 00:05:00
依照你长期跟警察来往? 醒醒吧 老百姓滑稽
作者: bbsbox (bbsbox)   2014-09-15 00:08:00
除非夜店不想做了 还销毁咧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4-09-15 00:47:00
其实…检察官与警察的关系 不能说好 就上对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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