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rry811021 (terry811021)》之铭言:
: 连胜文一直说自己的钱是创业赚来的
: 难道大摩跟永丰金是他创立的?
: 有挂吗?
就自耕农创业法阿
看推文好像很多都人不知道这件事
大概是现在估狗比较难找到他们致富的传说
不过底下还是有找到几篇猪尸马迹
大家可以参考看看
其实这些财富都是从台北市民掠夺来的
可能有人不明白为何称掠夺
因为北市民原本可以低价买到的土地
被它们一家人变更名目后..就需要花更多钱才能买到
就像一张演唱会门票原本卖一千
黄牛搜刮后再卖你两三万
等于你的两万多块都被黄牛吞掉了
所以北市民如果真的投给掠夺自己的人
那就真的是跟被虐狂没两样了
http://blog.udn.com/ntlutw/5744065
连战祖孙三代大炒农地的历史?当时年仅两岁的连惠心,于一九六九年取得士林区三角埔
段,现为天母东路四五、四五之一号的“农地”,并于三年之后的一九七二年,就变更为
“建地”,一夕之间暴利惊人!
此外,连战的父亲同样于一九六一年取得士林区福德洋段的“农地”,也在短短四年后就
被变更为“建地”!而当时的连震东,正好就是主管地政与都市计划业务的内政部长!在
同一区段的“农地”,后为中山北路五段的永胜大楼,更是不可思议地被人还在美国留学
的连战于一九五九年买下,一年后被变更为“建地”,后来就盖了大楼!
对此,前国民党秘书长林丰正宣称,一九七三年以前购买农地不用自耕农身分,所以连家
三代买农地都合法!不过农业发展条例虽然在一九七三年通过,但在此之前,依土地法第
三十条规定:“私有农地所有权之移转,其承受人以承受后能够自耕者为限”,并规定:
“本法所称自耕,系指自任耕作者而言”!试问当时的连震东部长、不在国内的留学生连
战、以及二岁的连惠心,哪一个有“自任耕作”的事实与能力?
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vote2000/main/88120316.htm
台北市议员钟小平昨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副总统连 战和他父亲连震东在民国四十八年至
五十五年间,以自耕农身分取得士林区阳 明段二小段第十二至十六地号五笔农地,总面
积达四百八十五坪,后都市计画 变更为商业区,连家因此获利达十余亿元。钟小平指连
战以“假农民”身分破 坏土地。
http://www.epochtimes.com/b5/3/12/27/n437597.htm
连家富可敌国,长期受人民关注,过去大家以为连家财产来自祖先继承,但细查后可发现
连震东来台时并无恒产,但担任日产接收委员后,就在三十八年土地署长任内,赶在政府
接收前,将南京西路衣蝶二馆现址土地登记为其所有,接收土地的速度比政府还快,这也
是连家的第一笔土地;随后连震东又用自耕农身分买下农地,四年后即变更为建地。
连战比照此一模式,在当年还在美国留学时,就以自耕农身分越洋买下农地,并在一年后
变更为建地;连战的子女也以同样方式,在没当过一天自耕农的情况下,以自耕农身分买
下农地,三年后也变更为建地;如此二代都当公务员,现在却能拥有二百亿元财产,无异
是举世令人羡慕的致富传奇,现在连战名下的土地,加起来足可兴建五座天母棒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