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头生意有人做,赔钱生意没人做。就算可以判到死刑,但是只要有赚头,还是会有人前
仆后继去干这种事。不然为啥一堆人要去贩毒,抓都抓不完?因为好赚啊。想把解决食品
安全问题的方式全押宝在刑罚上,是有待讨论的。更何况被处死刑的人是谁?是董事长?
是经理人?还是公司股东?还是公司员工?那若是处理食品加工的厂商,协助进口原料的
人要不要论以帮助犯一并处死?那处死的是该帮助公司的董事、经理人、股东或是公司员
工?又若爆发食安问题,而政府能做的只是把公司负责人砍头的话,到时候吾人就会发现
,怎么公司都是一堆余文老板,只见幕后老板数钱笑呵呵。
这不是说不能提高刑度。提高刑度固然可行,但迷信崇拜刑罚的功能,而忽略其他的预防
工作,那是本末倒置。一味提升法定刑,作秀成分大于实际功能,不如彻底落实抽样检查
制度,并且赋予稽查机关强制稽查的权限,还比较实在。
: 用死刑保食安?一周内决定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913000077-260202
: 行政院长江宜桦昨(12)日表示,他将亲自召开会议,研议食安法是否再修法提高刑度并
: 涉及死刑和增加罚金,预计1周内做出决定。卫福部长邱文达也指出,正研议加重刑责,
: 从5年提高到15年,并打破“一罪不两罚”,对不法厂商以刑法裁罚刑责,以食安法裁罚
: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