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旅游飙英文脏话 女返国被告公然侮辱
2014年09月11日13:19
住在新北市李姓女子(61岁)今年2月14日参加“西安华山兵马俑8日游”旅行团,同月18
日在大陆西安乘坐游览车时与同团的王姓女子发生口角,竟在车上大骂“fuck”(干)、
“son of bitch”(婊子)、“stupid”(笨蛋)等语,案经王女返国后向航警局提告
,虽然李女未到庭,但因其他团员指証历历等,桃园地检署今依公然侮辱罪嫌将她声请简
判。
法界人士指出,根据我国宪法,大陆也是我们“法权所及”的领域,不管是大陆人还是台
湾人,在“领域内犯罪”,我们都有管辖权,所以台湾人去大陆旅游,因而发生纠纷,回
台后也可以提告;反之,大陆人在大陆被台湾人辱骂,也可以到台湾来提告。
若在包括东南亚、欧美等“境外”国家,除非是重大的杀人等案件,否则如公然侮辱、妨
害家庭等低刑度的犯罪,基于“微罪不罚”的原则不予处罚。(张沛森/桃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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