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虫冲脑“其情可悯”? 性侵犯竟判缓刑 http://goo.gl/G8bzFV
(判刑一年半,缓刑五年)
2.恶男被学妹甩 “狗爬式”性侵还内射 http://ppt.cc/Trm6
(改判2年、缓刑3年)
所以指奸比强奸还严重囉?
法官审判的标准到底在哪?
※ 引述《VB6 (VB)》之铭言:
: 火车上猥亵女高中生 工程师重判7年2月
:
: 【联合报╱记者邓桂芬╱即时报导】
: 2014.09.11 11:33 am
: 游姓工程师被控多次在桃园往台北市的电联车上猥亵女高中生,并以手指性侵得逞。高等法
: 院审理过后,认为他恶性非轻,且对社会及治安负面影响甚深,重判7年2月徒刑。全案还可
: 上诉。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89289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