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 2014年9月11日 上午6:10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高压氧治疗致死 长庚改判赔408万
〔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余瑞仁/综合报导〕信奉耶和华见证会的十八岁林姓青年,车祸
骨折失血送医,因宗教信仰,家属及本人两度拒绝以输血方式治疗,林口长庚纪念医院改
用高压氧治疗,林男不幸身亡,家属求偿七四九万多元;一审判林家败诉,高等法院昨天
判决逆转,认为医院高压氧设备不足,未使用高压氧专用呼吸器,应负过失责任,判医院
应赔偿林家四○八万元,可上诉。
此案发生在十二年前,医师当时评估林男血红素过低,应立即输血,但林男是耶和华见证
会信徒,坚持依教义不输血,医师评估后建议改采高压氧治疗,为林男插管输氧再移到高
压氧舱不久,林男死亡。家属质疑医护有疏失,一审时认为二医护人员无过失责任,判不
必赔偿。
不过高院认为,医院虽有高压氧治疗舱,但未配备“高压氧专用呼吸器”,当时医院是以
一般的“苏醒球”(人工呼吸器)代替高压氧专用呼吸器,又未发挥应有功能。长庚医院
昨天回应指出,医疗团队给予适当的处置,并无疏失,尊重法院判决结果。
3.新闻连结:
http://0rz.tw/Wp7N5
4.备注:
打死不输血,死了怪我囉?
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