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地方不知道该不该吐槽...
: 昨日晚间电视台新闻报导标题我自政府机关年领陆百万元,内容却是我8年当了59个审查
: 案的评审委员,每案以十万元计,年领六百万。政府机关如卫生署、农粮署、工业局的科
: 技计画案审查,基本上会找较资深的教授帮忙审查,每一案审查费死猪价2000元,实领壹
: 拾壹万捌仟元;每个计画案须到招标场所审查,常需南北奔跑,审查时间多则一天,少则
: 半天,自认领的心安理得。至于伍佰捌拾多万元的差额烦请报导记者补给我或公开澄清,
: 否则不排除公然诽谤之提告。
我们先不管苏正德为什么没提"审查各国中小学营养午餐标案"的报酬多少,
不过,刑法好像没有"公然诽谤"这条罪行喔?
刑法有公然侮辱、诽谤,但是没有"公然诽谤",
所以要告人"公然诽谤",呃,这个那个,似乎是告不成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