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裸拍族 攻入捷运 依法可罚6千“下次要上

楼主: Dontco (東摳)   2014-09-09 04:53:14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a.(该新闻是否超过三天?搜寻一下有没有OP?)
b.(社论特稿都不能贴!违者劣退,贴广告会被劣喔!)
【孔德廉、潘姵如、林媛玲╱台北报导】裸拍族攻占台北捷运!裸拍网络论
坛BeautyCLUB日前出现一组照片,一名年轻女子在北捷月台甚至
有乘客的车厢内,三点全露拍照,大胆程度爆表。裸拍族扬言高铁、客机和
正在上课中的教室,将是后续攻占目标。警方表示,捷运裸拍已触犯《社会
秩序维护法》在公共场所裸体、妨害善良风俗规定,最高可罚六千元。
网站BeautyCLUB是国内裸拍族知名论坛,三年前成立,有四千多
名会员,其中不乏医师、律师;论坛只要申请会员就能进入浏览,但须上传
裸拍照才能提高权限,在特定区块看到其他人的发文照片。圈内人透露,包
括其他裸拍论坛,国内裸拍族人数估计有十万人,“周边的朋友很可能就是
裸拍同好。”
日前BeautyCLUB有人上传一组照片,一名年轻女子仅穿轻薄衬
衫,在北捷新庄线先啬宫站月台,先是轻解罗衫露出双峰,之后将衣服脱个
精光,大胆展示三点,她甚至在有乘客的车厢内以各种姿势裸露。
论坛同好公推冠军
这组裸拍照因为拍摄者突破重重困难首度攻进捷运,获得BeautyCL
UB论坛网友一致好评,并获该论坛举办的“大众运输系统裸拍比赛”冠
军。
《苹果》记者以同好身分透过论坛联络上拍摄者qtrew,他说,这样的裸拍
“不怕人看!”qtrew表示,拍摄该组照片十分费事,事前须反复勘察场
地,设法避开巡逻警员及天罗地网的监视器,更要选择乘客稀少时段,毕竟
“安全至上”,尽量避免引起不必要麻烦。事后《苹果》再联络qtrew,他
即无回应。
在“裸拍圈”中资历相当深的亮哥(化名)表示,许多裸拍同好都是为了展
现美感,追求女性胴体与自然、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的感觉,才会加入裸拍行
列。另名同好露露(化名)认为,“裸拍”就像是欧美天体营翻版,“美丽
的身体就是要给别人欣赏!”
勘察地形拍好快闪
亮哥说,裸拍都是由男方拍摄女伴裸体,愈可能被人发现的地点愈要花时间
反复勘察,拍摄时男方会先确认附近没有警方巡逻,时机成熟后,女方迅速
脱衣,男方紧接着“啪啪啪”按下快门,完成拍摄后立刻闪人,过程既紧张
又刺激。
亮哥说:“许多裸拍同好事后都会将照片上网分享,从网友对女伴那种‘看
得到却吃不到’的嫉妒感中获得成就感!”但他强调,希望大家不要用有色
眼光看他们,“我们对社会无害,无论做什么都是在另一半同意下才会去
做。”期望不要把法律或道德的压力加诸在裸拍族身上。
北捷乘客昨听到有人在捷运裸拍,多数人不苟同,认为在公共场合暴露三点
对社会有不良影响。大学生阿正则认为:“喜欢裸拍的人自己开心就好。他
们在封闭论坛里交流,并没影响别人。”
北捷:须严正禁止
北捷公司站务处长杨秦恒昨表示没接获通报有人裸拍,此事若属实,已对其
他旅客产生骚扰,依“台北捷运系统旅客须知”规定须严正禁止。他表示,
旅客若发现有裸拍行为可通知站务员,将请捷运警察处理,并视情节强制裸
拍者离开。
捷运警察队刑事组长袁云澂表示,在捷运车厢或月台拍摄裸照,已触犯《刑
法》妨害风化罪中“意图供人观览,公然为猥亵之行为”,最高可处一年徒
刑;另也触犯《社会秩序维护法》中在公共场所裸体、妨害善良风俗的规
定,最高可罚六千元,呼吁民众勿以身试法。
律师庄秀铭表示,妨害风化罪“公然猥亵”的构成要件,在于被拍者有无做
出“令人感到恶心”的动作,这组照片比较属于艺术照,是否触法有争议,
较有可能触犯《社维法》。
散布最重可判两年
律师廖芳萱说,拍摄者将照片贴上论坛供人浏览,尽管论坛是半封闭式,但
因没有对会员限特定身分,所以拍摄者还是可能触犯《刑法》散布猥亵物
罪,最重可处两年徒刑。
杨小姐
21岁
大学生
【捷运族谈裸拍】自负后果
这种行为的价值观有问题,自拍这种照片放上网络,就要承担法令处罚后
果。
萧先生
26岁
公务员
风气不良
这样的行为很不好,毕竟台湾风俗民情较保守,这样做会对社会风气造成不
良影响。
FANNY
27岁
广告设计
尊重自由
裸拍大都私下进行,且放在封闭论坛没影响到别人,我尊重他们爱拍照的自
由,但我不会想尝试。
3.新闻连结:
(超过一行或有中文网址请缩个网址! 板规内文有提供缩网址网站)←看完可删除此行
http://goo.gl/fn2TIJ
4.备注: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劣文"请注意")
作者: RedCarRet (阴骘小人)   2014-09-09 04:55:00
有下有推
作者: hellomen (BB)   2014-09-09 04:55:00
世风日下 论坛连结跪求
作者: acharles01 (lanlis)   2014-09-09 04:55:00
sod
作者: KaoPipi (你在我眼里漫延)   2014-09-09 04:56:00
社会秩序维护法这法还在啊?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9-09 04:57:00
这是种厉害的结构 自己的隐私也被绑住 不敢逃掉
作者: ishigakis (衣橱)   2014-09-09 04:57:00
西斯板主发这文 有点猛!
作者: higameboy (爱聊天的boy~)   2014-09-09 05:01:00
野外露出系列
作者: callTM (TMD)   2014-09-09 05:46:00
啪啪啪
作者: flamedevil (韩哥 不要哭~~~Q_Q)   2014-09-09 06:12:00
道德沦丧 申请帐号中
作者: fezexp9987 (CCC)   2014-09-09 06:28:00
真好找到
作者: jaychou515 (Hoshiya)   2014-09-09 07:06:00
真是不要脸 第一个500P
作者: WalterbyJeff (Be the field)   2014-09-09 07:11:00
台湾人遵守法律但是根本不知道为何,只是习惯把自己绑住而已,那个路人意见,三个有两个把责任推给不是自己负责的法律跟民风,好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作者: mike42 (123)   2014-09-09 07:27:00
嘴巴上说不要,上班还不是偷偷看
作者: gtoamdk7   2014-09-09 08:16:00
奶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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