馊水油案 蓝营:曹启鸿应负责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9月7日 下午4:35
(中央社记者戴雅真台北7日电)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费鸿泰今天表示,馊水油
事件,屏东县政府4年前就接获检举却不作为,应负最大责任,他呼吁屏东县长曹启鸿负
起责任。
他说,食品卫生管理法去年大修,目前违法添加未经许可添加物,依法面临7年以下有期
徒刑,贩售问题油品企业最高可罚新台币5000万元,且是一案一罚,刑度已足够,现在面
临的是执法问题,否则一再修法,却不要求行政单位,就是卸责。
此外,费鸿泰表示,应对馊水油事件祸首在民事及刑事上要求最高量刑。
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4日查获业者以回收馊水油等废油,混杂成食
用油贩售,初步估算约200吨流入市面,多家知名厂商中招。
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蔡锦隆5日表示,将研拟修改食品卫生管理法,食品厂1年内连续犯,撤
照;3年内连续犯,加重罚则;负责人应限制出境,并查封财产赔偿;只要上游原料厂出
包,下游食品厂应主动申报,否则视同共犯。
民主进步党团干事长蔡其昌受访说,食管法还有检讨空间,但除修法,司法人员对类似以
残害大众健康牟利行为,应从重量刑;行政方面,目前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稽查人力有限
,也须检讨。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召集委员刘建国表示,这次事件问题出在政府预警态度
、执法状况差及厂商缺乏自主管理等,修法缓不济急。
食管法规定,违法添加未经许可添加物,若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将面临7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若致重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
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若致人于死,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2000万
以下罚金。10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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