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2014-09-07
美语师淫男童10年 不准分手
恐吓外传性爱影像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50多岁美语男老师涉性侵11岁的安亲班男学生,10年后,男学
生控男师当年对他口交,后来发生多次亲密关系,今年2月学生有意疏远,男师竟恐吓要
将性爱影像外传,已成年的男学生怒告美籍狼师性侵与恐吓。
6岁读安亲班 11岁受害
南市警方搜索男老师住处,查扣桌上型、笔记型、平板等电脑,及2支智慧型手机、光盘
片等物证,正深入调查中。
男学生控诉,他6岁时就到男老师任教的安亲班上课,93年6月他才11岁,男老师就在安亲
班厕所对他口交,后来还在老师住处发生多次口交、肛交到射精,持续到他成年。
男老师驳斥“男学生说谎”,指96年到98年,学生只到过住处1次,那次双方有互吻、抚
摸身体,但未口交;直到男学生17岁,两人才第一次性行为,当时相互亲吻、抚摸性器官
与口交。
男老师供称,以往与男学生都用脸书联络,今年2月双方发生最后一次性关系,男学生有
意疏远他,还封锁他的脸书,他一气之下才传短信呛声“如不配合与我交往,就把彼此口
交与肛交的影像散布给你的家人与朋友,让你抬不起头来”。
警方说,我国刑法对于与未满14岁的幼年男女性交犯行,罪责不轻,可判3年以上、10年
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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