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牌位前 狗爬式性侵分手女友
自由时报 – 2014年9月7日 上午6:10
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19岁叶姓男子因学妹女友想分手,带她到祖母家神明厅列
祖列宗牌位前试图挽回感情,但女方仍执意分手,叶男恼羞成怒竟在神明厅前以“狗爬式”
性侵被害人,被依强制性交判3年6月,在台中高分院审理时赔偿30万元和解,法官改判2年
、缓刑3年,需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
台中高分院判决书指出,102年刚满18岁的叶某,同年2月与小他1岁的国中学妹成为男女朋
友,7月间女学生认为两人个性差很多提分手,叶某同月16日借口谈论分手,邀她到台中北
屯区祖母住处,并带她到4楼神明厅,当着列祖列宗牌位前发誓爱她,哭求她不要分手,但
女生执意分手。
叶某突然翻脸,强脱她裤子,想发生性行为,女方以手推开、脚踹踢叶某,随即穿回裤子,
严正拒绝求欢。此时,叶某舅妈刚好上楼祭拜祖先,暂时中断叶某企图。
舅妈下楼后,叶又强脱她裤子,直至她力气用尽、无力反抗,且造成右手前臂3、4处瘀青、
右大腿后侧瘀青等伤害,叶并反转女学生身体令其面对墙壁,从后方强制以手抚摸她胸部及
下体,以俗称“狗爬式”的姿势性侵女学生,她无力抵抗,任由叶某射精在阴道内。
此案台中地院原判决3年6月,叶某不服上诉,在台中高分院时双方和解,叶某给付30万元,
取得被害人和解书,法官改判2年、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应提供60小时义务
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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