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律师版,好像某位法官判决出包了。
判决书的主文、事实跟论罪科刑理由里面的当事人完全不同!!!
该不会又是复制贴上........
结果有人浮出水面替该法官说话,说原PO(律师版的原PO)这般那般。
原PO(律师版的原PO)为了证明所言,去了司法院公开网站找判决并截图正本,
这时候,好像又扯出新插曲......
我看讨论系列文,
好像是该判决的""判决书正本的内容"",与""司法院网站所刊载内容""不一样。
简单说,同一个判决,正本内容与司法院公开的内容两者不一样。
顺便问一下,
有人知道,法院的判决出来后,后续是怎么送到司法院,并做后续作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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