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下面原始文章,
洨妹妹有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
高雄市警察有权力拒绝民众用A罪或B罪去报案吗?
只受理C罪的报案吗?
是不是各犯罪,在辖区内会有不同扣点分数呢?
例如,杀人案件多,辖区扣点就比较多呢?
偷窃比较多辖区,就会扣点会比诈骗案件的辖区还要多呢?
*第二个问题
高雄市警察可以自行认定要用哪个案由吗?案由认定,不是检察官职权吗?
*第三个问题
高雄市警察说的"""诈骗"""",是法律用字吗?
就等于是刑法上的诈欺吗?
*第四个问题
关于窃盗、抢劫vs诈欺之认定的法学素养,高雄市警察是优于法院、检察官或学界呢?
※ [本文转录自 Kaohsiung 看板 #1K27Ybox ]
作者: smileyou (橙色星月) 看板: Kaohsiung
标题: [闲聊]小港区的诈骗案...
时间: Thu Sep 4 22:35:14 2014
文有点长.....
前两天我们超商被抢了10几条烟
犯人的手法是挑高单价的烟.然后叫店员再拿酒给它
趁著店员转头拿东西时 .一把就把烟抱走
特征是一定戴着安全帽<半全罩式>然后头压的超低
戴眼镜 <男性>
皮肤稍黑
身高约164-168之间
脚上穿的是拖鞋和便宜的polo上衣5分裤
说到这里 相信已然有一个人形的画面在脑中浮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是分隔线
那么 抢就抢了 不然还能怎么办
隔日打电话给烟商要求补货.然后 从烟商口中又得到一个
令人生气的消息!!
烟商表示 这一个地区 最近<几星期>已经出现过<数起>
一样的犯罪手法.那表示说 我们店不是第一家 被<抢>的
呀.容我改正 警察先生说这叫诈骗.
就是说~进来说要买东西然后
趁人不注意拿走柜台上的商品.只能算是诈骗.不能算是
偷窃.因为他有说要买~只是没付钱就跑 <以上是警察先生说的>
再补充一点.警察先生坚持着说:如果我们要报抢案或偷窃.
那他们就不受理我们的报案.
因为它说这只能算是<诈骗>
那我不死心的问.那银楼的抢案该怎么算?
警察先生说道了:那个都是被一些<无聊的记者>给放大再放大的.
明明就只是诈骗而已.都<乱写>的好像很严重一样.增加它们的
困扰.<被抢的我们困扰应该比"大人"您更大吧QQ>
那好吧.相信警察是我们这种无辜的市民唯一的选择.它说是诈骗
就是诈骗囉.<阿不然咧.没有报案三联单.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就这样 我得到了人生的第一张<报案三联单>....
着实的开心不起来阿Q口Q
.....
可是讲到这边.我想起了...
如果第一家跟第二家被诈骗之后.
警察局不是会以连续诈骗案办案吗.
那以连续诈骗为基底.代表着或也许有第三第四起会发生
那 我很想知道说.为什么我们这种小店没有被辖区警员通知说
最近有这一类的诈骗案在发生著.
明明它们每天都会来签到的阿???
<真的很想问抢匪.为什么不去找小七.还是x家诈骗.
为什么挑我们这种小店>
套句台辞说:<甘工阮是后母饲ㄟ.卡细汉系譕.>!!
一万多耶.我要工作多久才有一万多.
实在是很e0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这边请各位在超商界服务的朋友.
能多多注意上述中类似的人物
也请有朋友在超商界工作的先生小姐们
告知他们小心这类手法.
>>>>>>别成为下一个被诈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