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湾也有了!恶心回收“地沟油” 混食用油流入市面

楼主: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4-09-04 11:37:11
这不是新闻了,光能简单找到报导的就可追到民国六十九年
【1986-01-17/联合报/05版/】
馊水油案自食恶果 二十二人判处徒刑
两名负责人并被宣付保安处分 刑满后再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
【板桥讯】
曾引起消费者恐慌的馊水油案,台北地方法院板桥分院昨天宣判,廿二名被告分别被依诈
欺罪判处一年半至七年不等的徒刑。其中德泰油行负责人林德卿及加工厂负责人陈展土、
谢允展,同时被判服刑期满后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
廿二名被告均被以连续诈欺或帮助诈欺的连续犯加重二分之一刑期论罪,林德卿被处有期
徒刑七年,并于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三年;谢允展处刑六年,强制工作
二年;陈展土处刑四年六月,强制工作二年;推销馊水油的林焜荣四年六月、司机江俊雄
四年、贩卖馊水油的徐忠义及推销馊水油的许志明各三年六月;养猪户陈太阳、陈通及炼
油工陈生、陈本、油商蔡裕川、蔡桑梨、林百松、陈万勤、蔡再发、杨英斌、张火銮各二
年;林甲煌、花金龙、蔡金明、蔡锦变各一年六月。另合茂实业公司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
,制造、贩卖部分各处罚金新台币十二万元,应执行廿二万五千元;馥芳香料公司处罚金
新台币十二万元。
判决书指出,林德卿于六十九年间起雇用司机江俊雄,向陈太阳、陈通及各处不知姓名的
养猪户,以每桶五十加仑二千五百至二千八百元的价格,蒐购馊水浮油后,由江俊雄或另
雇良友交通公司车辆,运往桃园县龟山乡陈展土经营的馥芳香料厂;去年四月间又将部份
馊水油运往台北县树林镇谢允展经营的合茂公司提炼每公斤给付加工工资三元二角,由炼
油工陈本、陈生脱色、脱酸、脱臭,制成再生油。成品由林德卿的儿子林焜荣、侄子许志
明及江俊雄推销,以低于市价每台斤十八至十九元的价格,卖给油商蔡裕川等十一人。
蔡裕川等油商每月向林德卿以低价进货总计约一万台斤的再生油后,再羼入嘉新、福寿牌
沙拉油中出售,或和花生油混合后,以花生油的名称销售给一般家庭、餐厅及工厂伙食团

谢允展见林德卿销售再生油有暴利可图,去年五月起,也向林德卿买再生油贩卖给油行,
并向曾在馥芳香料公司任业务经理的徐忠义,以每桶五十加仑三千三百元价格,每月购买
四十桶馊水浮油,自行加工提炼后,销售给台中以北地区的油行。
徐忠义是在离开馥芳香料公司后,自行在树林镇辟建馊水收集场,专门将馊水加热后,采
取表面浮油贩卖给林德卿、谢允展加工。
判决书指出,林德卿向客户诈称再生油是次级黄豆油,以致色泽较深;负责推销、送货、
收款的林焜荣、许志明、江俊雄三人,在客户提出质疑时,诈称是次级品,再精制就是一
般沙拉油,品质绝无问题;而油商蔡裕川等人经营油行多年,理应知道林德卿所售再生油
色泽不对,并有杂质沈淀、凝结等异常现象,却仍羼入其他油类销售,欺骗消费大众图利
色泽不对,并有杂质沈淀、凝结等异常现象,却仍羼入其他油类销售,欺骗消费大众图利
,所辩不知再生油是馊水浮油提炼的,也未混充其他油类及对人体没有伤害等,有扣案成
品经卫生署鉴定证明含有其他油脂,非单纯油品,且酸值超出国家标准,依文献记载长期
使用对人体有害,辩词不足采信,犯行足以认定。
昨天宣判后,除原交保的陈通、陈太阳、陈本,其余十九名在押被告的辩护律师均分别申
请交保,但都被驳回。
【板桥讯】馊水油案主谋林德卿、谢允展及陈展土三人昨天除被判刑外,还被宣一处保安
处分强制劳动工作,案例相当少见。
根据刑法第十二章保安处分第九十条规定“有犯罪习惯或以犯罪为常业,或因游荡、懒惰
成性而犯罪者,得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令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处分时间为三年以
下。”但一般推事在量刑时,往往基于宽谅、悲悯心怀给予被告自新的机会,很少引用这
一法条将被告宣付保安处分。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4-09-04 11:37:00
民69爆,所以民103爆也是可接受的?
作者: chocopoodle (巧克普豆)   2014-09-04 11:38:00
做这种事不叛死刑???
作者: i7851 (Cookie Monster)   2014-09-04 11:38:00
刑期最少要再乘以十吧
作者: jinkela1 (无敌金珂垃)   2014-09-04 11:38:00
有人相信这30几年间没有这油吗对岸做这个好像是死刑啦 台湾不知刑罚如何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9-04 11:39:00
罚责很轻啊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4-09-04 11:39:00
事实就是南部"部份人"跟69年台湾人,跟现在中国人一样。
作者: chocopoodle (巧克普豆)   2014-09-04 11:39:00
重罚三个月???
作者: jinkela1 (无敌金珂垃)   2014-09-04 11:40:00
等等 上次的罚则是3年以下耶~ 好严厉啊!!
作者: MacOSX10   2014-09-04 11:40:00
所以大陆的地沟油技术应该是台湾流过去的吧?
作者: EAFV (流浪猫)   2014-09-04 11:41:00
重罚3千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4-09-04 11:41:00
依照过往惯例,最大宗流入地应该是咱们精实的...
作者: pounil (IOU)   2014-09-04 11:42:00
u技术输出又回来了 XDD
作者: vickyshan (疯狂小精灵)   2014-09-04 11:42:00
qq
作者: fanrei (我不孤独)   2014-09-04 11:44:00
这要算在小蒋的政绩呀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4-09-04 11:44:00
两岸血浓于水
作者: fanrei (我不孤独)   2014-09-04 11:46:00
那时代官员好清廉呦
作者: xDSL (宽带时代)   2014-09-04 11:46:00
戒严时代 最重也只7年 呵呵
作者: hollisters (hollister)   2014-09-04 12:35:00
靠腰~ 1986/1/17是我生日耶XD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