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6991652 ()》之铭言:
: 刚刚新闻追追追罗淑蕾说9/6要拿出证据,
: 请问大家信吗?
: 个人是觉得有早就拿出来了 zzz
罗: 台湾现在有这么多老板 都没付加班费 他们有违法吗?
没有嘛!
对不起 罗小姐 我不是立法委员 但是我知道
他们真的违法了~
劳基法第24条
雇主延长劳工工作时间者,其延长工作时间之工资依左列标准加给之:
一、延长工作时间在二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长工作时间在二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
倍发给之。
亏你还这么多届的立法委员
哪个选区选出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