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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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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录闺房嘿咻 保婚姻
家暴夫呛“不给干就离婚”
2014年09月01日
【吴珮如╱台北报导】新北市王姓男子前年上网认识一名陈姓中国籍女子,王男随即飞到湖南省与陈女会面,两个月后就闪婚,但陈女嫁来台后,却屡遭王男家暴,王男甚至指控妻子不行房,诉请离婚,官司进行时王还扬言:“不给我干就离婚。”陈女担心离婚后遭遣返,为了向法官证明“善尽妻子义务”,录下与王男的性爱过程,打赢离婚官司。
五十二岁的王男从事录影器材工作,曾有过一段婚姻,育有三名子女;四十四岁的陈女也曾离婚,育有一女,陈女嫁来台后,女儿也来台依亲,奋发考上大学就读中。《苹果》昨致电陈女,但陈女手机关机,王男则联系不上。
夫装监视器反害己
判决指出,王男主张,妻子来台后拒绝与他行房,甚至要求两人行房后,必须支付“清洁费”,他认为妻子将婚姻关系视为性交易经营。王男并指妻子在养生馆卖淫,他甚至发现妻子曾被色情网站刊登裸照,王男因此在家中装设监视器,拍下妻子怒谯他三字经的影片。
陈女则主张,王男不顾家中还有女儿,竟常在家中光着下体走动,且双方性生活正常,她为了配合王男性需求,即便月事来潮她都和王男嘿咻,却被王男到处指控她不愿做爱,她因此“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王男原本在家中装设,用来监控她的监视器,拿来蒐证两人性爱过程。
证明两人有性关系
陈女录下和王男躺在床上,讨论电视新闻,王男接着要求陈女帮他口交,陈女不肯,王男便爱抚陈女,两人开始嘿咻,王男却边做边骂:“娶老婆就是要干”等语,陈女事后将光盘提供给法官,证明两人仍有性关系。
法官审酌,王男指控妻子卖淫、在色情网站兼差等事,均提不出证据,且王男提告后甚至要胁陈女“先做爱,再撤告”,将陈女当作性工具发泄,认为王男拒绝与妻子沟通,破坏夫妻间的信任,王男应对婚姻破绽负较大责任,判决王男败诉,不准离婚,全案可上诉。
3.新闻连结:
http://ppt.cc/amj5
连结内有示意图
4.备注:
如果不是为了台湾籍
大概早就掰掰不连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