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张显耀调职 江宜桦:考量他需要养家餬口

楼主: grop (飞呀 飞呀 小黑侠)   2014-09-01 22:42:07
※ 引述《NCKUkobe (成大狗鼻)》之铭言:
: 【联合报╱记者黄诗凯╱即时报导】
: 2014.09.01 10:09 pm
: 行政院长江宜桦下午和媒体荼叙,谈及前陆委会副主委张显耀疑似泄密案时表示,当时“
: 强烈怀疑”张泄漏被公务机关界定为机密的公文或者流程,但考量张需要养家餬口,因此
: 同意调整职务至非公务体系,但之后未进行。
: 江揆表示,下属涉及违法犯纪时,如果掌握到一定证据,即应以符合比例原则进行处理,
: 但因为行政机关没有搜索权,所以只能调整职务,并将相关事证移送政风以及检调机关。
: 他说,之前任内政部长时处理前消防署长黄季敏和前营建署长叶世文案,皆是如此,调整
: 职务或者要求涉案人员提前退休。
贪污治罪条例第13条第1项:
直属主管长官对于所属人员,明知贪污有据,而予以庇护或不为举发者,
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cocolico ( G6票已售出)   2014-09-01 22:45:00
明知但是无据就没犯法啦~
作者: bojatom (牛肉汤面)   2014-09-01 22:52:00
与法律牴触 有党证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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