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日本京都市是日本人自豪的千年王城,为了维持古都景观,不仅民宅有高度限制,
连霓虹灯看板颜色都不可太过炫目,现在更全面实施日本最严苛的室外广告限制,
众多龟毛规定与罚则让业者大喊吃不消。
京都市在2007年制定“京都市室外广告物条例”,经过7年缓冲,于今(1日)正式全
面实施,条例内容严格到让人想哭哭,违反规定者除了会被公布姓名、强制拆除,
最高还面临50万日币的罚款,而拆除费用更要业者自行吸收。以下就是几个让人惊
讶的广告限制。
1.全面禁止屋顶设置广告看板
理由是“要形成良好天际线,创造美丽都市景观”。
2.禁止旋转或闪烁的霓虹灯
“转吧转吧七彩霓虹灯”可吸引消费者目光,但也被市政府以“刺激性强光会形成
都市景观的障碍”为由打枪。
3.招牌及看板高度不可过高
招牌不可超过建筑物高度的3分之2,而墙上的看板也不能超过屋簷。
4.店内海报要有固定比例和彩度
有没搞错?这条例不是室外广告的规定吗?怎么管到室内去了?原来只要是宣传海报
是正面朝外,就成为“特定屋内广告物”,不仅占多少玻璃窗面积受到限制,海报的
彩度也不能乱来。
3.新闻连结: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901005115-260408
4.备注:
台湾有台湾的玩法(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