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年龄降到18岁” 大学生争参政权
2014年09月01日15:45
“青年占领政治”社团中台湾代表、亚洲大学大二生黄翊庭,今到台中市选委会办理
参选登记,但因年龄未满参选年龄23岁、且未带保证金20万元,当场遭拒。黄翊庭随
后在台中洲厅旁广场表示,他就是故意要去登记参选,凸显目前很多先进国家都已经
将参选人与投票权降低到18岁,主张修订《选罢法》,降低投票与参选门槛都到18岁
。
除了黄翊庭,“青年占领政治”社团也另有10名代表,今天也同步分别在全国10个其
他县市登记参选市议员,希望凸显低于23岁的青年希望参政,高于18岁未满20岁的年
轻人希望拥有投票权的主张。
根据现行《选罢法》规定:“参选里村长、乡镇市代表、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立
法委员得年满23岁。 需服过兵役。”黄翊庭说,世界大多数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订立
18岁为成年标准,国内《刑法》也认为18岁心智年龄已经成熟到足以负担自己犯下的
法律责任,但《选罢法》却不相信18岁的成年人可以参与或决策公共事务,他们为此
希望主张修订《选罢法》,将投票权与参政权年龄都降到18岁。(曾雪蒨/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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