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徐姓男子恋上长他8岁的姑姑,惹毛施姓姑丈,3年前遭姑丈打瞎左眼,提告重伤害罪,因
姑丈已于一年多前过世,桃园地方法院不受理,但民事求偿部分判由姑丈的二名未成年儿
女赔偿他282万元。
施姓男子与徐姓妻子(39岁)育有二名儿女,他发现妻与外甥(31岁)走很近,忍无可忍
,2011年4月27日约徐姓外甥到住处谈判,遭到徐男回呛“小时候还睡在一起,那又怎么
样?”施气得徒手对徐姓外甥脸部挥拳,击中对方左眼,造成失明。
两人虽曾和解,但后来徐男仍提告,令施不满,双方缠讼期间,施姓姑丈去年六月骤逝,
因施已经死亡,重伤害罪部分桃园地院公诉不受理。
徐提民事求偿部分,因施的二名未成年儿女继承遗产,桃园地方法院指出,双方和解时徐
男尚未失明,和解无碍徐的减少劳动损失赔偿的请求,依现行最低工资换算徐有34年减少
劳动能力损失为302万元,扣除和解金后,今年四月判徐获赔282万元。
由于徐男姑姑也对他提出性骚扰告诉,桃园地院原本简易判决,经重新审理后,认为姑姑
以及证人说词反复,改判无罪。
3.新闻连结: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906963.shtml
4.备注:
杨过 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