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beism (强暴Bryant主义)》之铭言:
: 认识一位从事司改很久的朋友 她常感叹台湾区的律法半吊子
: 不说是下对策应付上这种的 而是教育上缺乏对前罪犯的接纳宽容气慨
: 好似后天点上一颗污痣永无磨灭之日 十足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 四十步笑四十九步自以为优势揽身 却总是宽容掉任何自己犯的小奸小恶不肯认
: 强暴犯纵使有心改善 社会风气也容不他去
: 有冇这方面的小道消息??
看犯什么罪阿
犯罪可不是说 好 判刑确定 进去关一关
关完就没事了
你的罪就洗刷了
像你举的强暴犯 性侵罪来讲
对被害人来说
这是一辈子如影随形的伤痕
既然这项罪行会跟着被害人一辈子
那么强暴犯一辈子都无法洗清自己犯过的错
也是理所当然的
哪那么便宜你 关完大家就装没事了
对一个强暴过人的人来说
一辈子承担著社会上种种不友善
鄙视 漫骂 愧疚(如果还有的话) 不原谅
这样超级轻微的代价已经算是很便宜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