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中国时报【吕昭隆、萧博文╱台北报导】
前陆委会副主委张显耀被控泄密,外传国安系统早在3年前对其他对象实施“国安监听”
时,发现张涉及泄密案,因此将监听译文交给陆委会处置。
一位资深的情治官员表示,情报监听开的监听票,有一定的期限,是用“月”为单位,不
可能用“年”做单位,更不可能持续监听3年。
法界人士也质疑,倘若传言为真,府院高层岂可能不知还委以张两岸谈判代表重责大任,
又若国安监控完整,专责侦办外患罪的台湾高检署,岂有拒绝收案之理?
据了解,3年前,由国安局长亲自核发的情报监听票,执行的约有30余件。至于这30余件
情报监听是否包括张显耀,由于涉及机敏,外界无从得知。
依据“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规定,除一般针对刑案的监听工作,另有避免国家安全遭受危
害而发动的“国安监听”,亦即由综理国家情报工作机关的国安局长核发通讯监察书,并
经高等法院同意后实施监听,每次监听期限为1年,若有必要得声请续行监听。
据了解,国安局近年只进行情报监听,不碰犯罪监听,也就是只对有共谍嫌疑者由局长核
发监听票,交由检调执行监听调查。
扁政府时期,平均1年核发100多张情报监听票,扁卸任前降到只剩60余张。
马政府上任严禁非法监听后,国安局3、4年所核发的情报监听票,只有30多张,是民进党
执政时期的一半。
法界人士指出,若国安检调机关确已监听张显耀一段时间,理应掌握充分泄密事证而暗中
启动调查,何况国安监听内容多是锁定内乱外患情资,但从陆委会、调查局暧昧不明的说
法及高检署退件的动作研判,是否真对张监听多时,不无疑问。
另方面,如果国安系统确从国安监听察觉张显耀有泄密对岸之嫌,情资势必直达天听,包
括国安局长、国安会祕书长、总统都会即时掌握;但张显耀却通过忠诚考核,3年内升任
陆委会特任副主委、兼任海基会副董事长,甚至担纲两岸谈判首席代表,过程极不合常理
。
情治官员表示,情报监听都有时限,不可能拿到监听票后,就一直挂线,挂了3年还不下
线,不但不可能,挂这么长的时间,检调也不可能同意。
3.新闻连结:
http://goo.gl/O9ZSOI
4.备注:
要摆脱情治治国!?还是阿扁还在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