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贪出重手 彰化芳苑乡长贪污被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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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乡镇长贪污被判重刑!彰化县芳苑乡乡长林清彬(53岁,停职中),去年初与厂商相
约交付45万元贿款时,遭布线跟监的检调人员当场人赃俱获,全案彰化地院今天审结,林
清彬被依贪污罪多罪并罚,合并应执行13年10月徒刑,褫夺公权6年;同案被告公所主任
祕书洪俊郎被依泄露国防以外机密被判6月徒刑,在本案中居白手套角色的陈武雄则也遭
法官重判,被定应执行7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本案是起因于彰化地检署接获检举,指称芳苑乡长林清彬、乡公所主任秘书洪俊郎等人涉
入工程弊案,检调追查监控发现,从2011年8月起,芳苑乡公所发包的部份村落道路改善
、王功寮二排改善、万兴排水北岸堤岸道路改善等11件工程,多由某些特定厂商得标,并
疑由陈武雄充当“白手套”,事后向得标厂商收取工程回扣交付林清彬,工程回扣少则数
万元,多则数十万元。
去年1月4日检调人员监控中发现林清彬在车上收受陈武雄交付的厂商回扣款项,当场起出
45万元现金,整个逮捕过程因正值放学时间,因此许多路过的学生目睹上述时,直呼好像
在拍电影。
检调后续追查又发现,乡公所主任秘书洪俊郎涉嫌在公用工程开标前先后泄漏投标厂商家
数或名称,再交给陈武雄,让工程以围标方式取得并进行开标,以利乡长林清彬向厂商收
取回扣。(孙英哲╱彰化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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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