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死囚邱和顺案 三度争取非常上诉

楼主: iamalam2005 (山风)   2014-08-28 04:20:12
媒体来源:风传媒 http://bit.ly/1nBp0a1
王立柔 2014年08月27日 15:22
“邱和顺案”律师团27日上午赴最高法院检察署,声请提起非常上诉,这是检察总长颜大
和今年5月上任以来,首度收到此案的非常上诉声请状。颜大和究竟会不会有别于驳回2次
声请的前任总长黄世铭,值得外界继续关注。
史上羁押最久 两度提非常上诉遭驳回
邱和顺被指控为1987年“业务员柯洪玉兰分尸案”、“国小学童陆正绑架案”的主犯,但
案情疑点众多[1],例如陆正尸体至今未寻获、凶刀找不着,指纹、声纹与被告不符,警员
的刑求事实确定,法院却只排除部分自白等。全案缠讼20多年,2011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维持高等法院更11审认定,判决邱和顺死刑定谳。在此之前,邱和顺从25岁被羁押到49
岁,从青年人变为中年人,是台湾司法史上羁押最久的案例。
邱和顺死刑判决定谳后,律师团多次声请再审皆被驳回,2度声请最高法院检察署前任检
察总长黄世铭提起非常上诉,也被驳回,当时还引起国际特赦组织发动全球紧急救援。司
改会、废死联盟、冤狱平反协会、台湾人权促进会27日上午聚集在最高法院检察署门口召
开记者会,蔡瑞月文化基金会的舞者更透过肢体,表演出邱和顺当年被刑求与受冤的痛楚
。律师团随后递交“非常上诉”声请状,盼今年5月上任的新检察总长颜大和,能为此案
带来一线厘清的希望。
真理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吴景钦表示,非常上诉其实不乐观,因为它适用的对象是“审判违
背法令者”,邱和顺案则是案情事实有问题,照理来说应声请再审,但台湾的再审机制实
在太困难,先前也被驳回,只能尝试非常上诉。
吴景钦也痛批,这么明显有问题的案子,他把判决书拿给学生“盲测”,也就是在盖掉名
字的状况下问学生有何看法,全班没有任何学生认为有罪,有人甚至说“这还需要讲吗?
”吴表示,邱和顺案虽然死刑定谳,但他认为没有一个法务部长敢签署执行令,如此一来
,摆明就是拖着让邱和顺关到死。
怕成为下一个袴田岩
吴景钦说,他很担心邱和顺案变得跟日本的袴田岩案[2]一样。死囚袴田岩从30岁被关押长
达48年,但全案证据疑点太多,78岁终于获得重审机会,袴田岩的一生却已被毁,而毁的
甚至不只1人,当年仅28岁的一审承审法官熊本典道曾坚持无罪推定,却敌不过其他法官
的压力,仍判决袴田岩死刑,后来熊本受不了良心谴责,酗酒、流浪自毁事业,2007年才
又站出来为袴田岩说话,引起媒体注意,而那时的熊本也垂垂老矣。
吴景钦感慨说,日本的司法体制有问题,至少还有1个法官出面反省,甚至投入救援,台
湾的司法体系却根本没有纠错机制,没有法官愿意质疑自己或质疑别的法官,“判过邱和
顺案的法官,你自己去算,光算高等法院,每次合议庭有3个,打到更11审就有几个?有
没有哪一个敢出来自我纠正?台湾的司法可悲就可悲在,没有一个法官勇于挑战司法的缺
陷,没有一个法官有那个道德勇气……”
律师尤伯祥也说,当初刑求邱和顺的那几个警察,虽然判刑确定,但2个逃到中国、1个缓
刑,根本没有人被关。换句话说,在司法流程中出包的小螺丝钉,总是没有被严厉究责与
引以为戒。
尤伯祥也指出,今年6月有54位学者参加司改会的连署[3],认为邱和顺的判决有问题,向
司法院递交提请审查理由书,而监察院去年6月14日出炉1份调查报告[4],认为陆正案可能
是冤案之后,今年7月9日又作出1份调查报告[5],把柯洪玉兰案也做了完整整理,认为邱
和顺涉及的2个案件都可能是冤案,并建议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
同为邱和顺律师团成员的顾立雄则沉痛表示,他已无话可说,只盼检察总长能够提起非常
上诉。
注释:
[1] 邱和顺案23年死刑定谳 案情争点 http://ppt.cc/Po~d
[2] 日本死刑犯入监48年 法院宣判重审 http://ppt.cc/i4yE
[3] 626国际反酷刑日:54位法学者连署邱案裁判审查 http://ppt.cc/vi5~
[4] 102000274陆正案调查意见 http://ppt.cc/5M2y
[5] 103000304柯洪玉兰命案调查意见 http://ppt.cc/WxuZ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08-28 04:32:00
国民党。
作者: Jimny5566 (帅啊!老皮!)   2014-08-28 04:48:00
不意外
作者: doublecroxx (双十)   2014-08-28 05:35:00
看到这篇文有上youtube找到一些影片.真的是可以听出.疑似被打的录音片段..觉得很奇怪的是当年应该有勒索的录音,以今日的科技难道不能声纹比对吗?话说录音证据被疑失真的蛮扯的...不能告它们渎职什么的吗??遗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8-28 05:53:00
你的立场那么明显,白痴也知道要说无罪,“盲测”个小....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8-28 05:56:00
跟八卦版比觉得呀唬留言区看到死刑犯就高潮的比较多
作者: gionben (gionben)   2014-08-28 08:40:00
楼楼上有看过判决书吗?有唸过法律系吗?
作者: tsenyao (yao)   2014-08-28 08:47:00
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8-28 08:49:00
我对案子没意见,就是纯嘘那个教授所谓的“盲测”....学生根本不用知道案子内容,光看那个教授的立场跟他拿出案子之前的发言,就知道这个教授要什么答案了,“盲测”?少在那自欺欺人了,哪里“盲”了?
作者: wuklean   2014-08-28 09:39:00
的确 真理大学也只有大学部 大学部的全班都详细看判决书然后都不认为有罪?? 台大法律系有全班那么认真?真理呢??学者自己要发言就发言 别把同学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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