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大逆转!最新VCR直击 安全帽男童非误拿?

楼主: shrines   2014-08-27 00:11:53
其实没什么好大逆转,因为坚持告男童是事实,
这也是民众骂到翻掉的点,
新闻也说警察立案后就要正式侦办,调阅监视器才发现原来案情不单纯,
并把资料交给地检署。
如果该男知道警方的监视器也看过,就不会告男童,而是会告母亲,
但是不告男童,该男也不能自己调阅监视器,
当然也就不知道该母亲是个骗子。
所以这整件事情就是法律流氓遇到骗子,流氓被干到翻掉,
找到机会当然要反驳,让社会砲火分散些到骗子身上,
但是如果要这样就支持一个坚持告男童的流氓,
那才是真的可笑,这二个都不值得同情,
最衰小的就是男童,被流氓欺负,自己的老妈还是个骗子。
作者: kutkin ( )   2014-08-27 00:12:00
受害者很无辜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球病~)   2014-08-27 00:12:00
也没啥坚不坚持告~~非告诉乃论之罪本来就会直接移送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4-08-27 00:13:00
没办法,窃盗就是公诉罪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14-08-27 00:14:00
哪里流氓了?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14:00
啥告不告男童 今天是母的拿的话就不甘男童事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8-27 00:14:00
在相信是男童偷的情况下 告男童有什么不对谁说小孩子偷东西可以不用付出代价的
作者: msk2   2014-08-27 00:15:00
不懂流氓在哪耶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4-08-27 00:15:00
八卦就是台湾的法治教育完全杯具...
作者: NaouZ (W3ME)   2014-08-27 00:15:00
反正大家看到媒体弱势就起秋了, 而忽略与无视是非对错这问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15:00
难不成你要警方看到后认定男童拿的结果改告母的腻
作者: NaouZ (W3ME)   2014-08-27 00:16:00
题, 人家穷归穷但是有志气又是模范生耶, 怎会偷东西咧?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16:00
最衰的是失主 根本没有错 东西被偷还不能告 可笑
作者: msk2   2014-08-27 00:17:00
你的意思是失主知道是小孩之后应该要求警察吃案?
作者: DAVIDC   2014-08-27 00:18:00
哪里流氓了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4-08-27 00:18:00
现在执政者就是这样搞,不管做的对不对只要有媒体在护航就没什么是非对错,支持者只看他支持的讯息就高潮了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20:00
事实上失主根本最后没提告 之前新闻都是加油添醋站在母方的根本没有像新闻讲的坚持提告给它们教训 都有人讲了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说的暱称)   2014-08-27 00:21:00
新闻本来就不可尽信 我自己就遇过记者乱写的
作者: www8787 (进击derLoser®)   2014-08-27 00:21:00
要人撤告要警察吃案 叫人法律流氓算是滥情流氓吗?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21:00
看到还有人拿那些新闻来骂失主 真得是 呵呵
作者: a325000 (小彤)   2014-08-27 00:21:00
窃盗不能撤,都报案了,要私了是要警察吃案吗?失主报案之前哪会知道是小孩拿的记者乱写失主坚持提告你就信了?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23:00
那些新闻就有佐证 不就证明根本都在唬烂 还称说教训勒教训怎么变成 失主没有提告呢? 当天根本没有提告 你知道吗有没有告这根本很好知道 有告母的就出来说我们被告了^^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4-08-27 00:25:00
公诉罪...
作者: a325000 (小彤)   2014-08-27 00:26:00
看起来要被(检方)告的是母亲
作者: msk2   2014-08-27 00:26:00
把主张自己权利的人定义为流氓,是不是有点问题?
作者: a325000 (小彤)   2014-08-27 00:27:00
指挥自己的小孩去偷东西,为何不应该给母亲教训?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27:00
失主根本可怜 当天吞下去没告 被一堆记者新闻毁谤
作者: a325000 (小彤)   2014-08-27 00:29:00
没有坚持提告这种事,只有坚持不配合警察吃案
作者: Surffie (Surffie)   2014-08-27 00:29:00
神逻辑
作者: ryusian (ryusian)   2014-08-27 00:30:00
警察不太想成案这样算不算渎职???
作者: a325000 (小彤)   2014-08-27 00:30:00
不配合吃案,要给妈妈教训这样到底流氓在哪?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30:00
就没有告阿整个案件到现在只有公诉罪 要新闻不会去叫寄者去生出来给你看 看看哪个记者有生出来有告它们的新闻
作者: justlike5566 (5566天下无敌)   2014-08-27 00:31:00
又是个外表看似小孩 确自以为是清流的酸民
作者: msk2   2014-08-27 00:31:00
可以阿,他有权利去提告,但是不保证胜诉阿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31:00
哪什么看寄者去法院堵到失主来给你看 有没有告失主到是可以告一下到处毁谤失主的人 网络上满满一堆
作者: msk2   2014-08-27 00:32:00
你要质疑的是刑法及刑诉法,不是主张权利的个人吧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33:00
报警了 窃盗案还可以销掉喔 你以为那队母子是426高官喔再说一次:失主根本没有对男童坚持提告 这是公诉罪
作者: AstrayKnight (牵小白兔看月光的大黑熊)   2014-08-27 00:34:00
傻了才信记者 你爱当傻叉你自去傻叉好了 没人拦着你
作者: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4-08-27 00:35:00
原来不吃案也不对,看来我应该要让肾了 ...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35:00
当天也根本没告人 不是针对男童 而是男童拿的 警方认定男童我只知道失主可以告一群网络上还再毁谤他的人 柯柯所以说失主已报警窃盗案 之后母女来归还 怎么撤案?除非是在路上归还 男的还不爽好吗
作者: msk2   2014-08-27 00:41:00
可是现在証明母亲已经被起诉了,你还在毁谤失主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46:00
哪边快不知道 但失主没有提告 至于销不销案当天寄者警察母子它们最知道 效率怎么不问它们 这边辩有用吗确实是没告它们母子喔 只有公诉罪
作者: msk2   2014-08-27 00:48:00
你为啥要修改“并没有”三个字,我都以为流氓是褒义词了呢
作者: az28 (SSS)   2014-08-27 00:49:00
至于起诉的是谁 我就不知道了好拉 当天寄者警察母子失主都在警局 看要怎么销案拉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8-27 01:00:00
小学生偷我东西我一定告到底啦 谁管他年纪怎样啊
作者: Masmai (歌诵牵绊)   2014-08-27 01:00:00
只是偷窃属公诉罪,无法撤告,一旦报案,不论对象是谁警察都得送办 新闻写的 你不质疑新闻怎么不能销案?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8-27 01:01:00
偷东西的小孩 本来就该狠狠教训
作者: Masmai (歌诵牵绊)   2014-08-27 01:01:00
还是上过警局的 有人有销案成功过?
作者: a325000 (小彤)   2014-08-27 01:26:00
没有告跟母亲被起诉哪里有冲突?你可以先搞懂法律的规定再来讨论吗?如果认同给偷东西的母亲教训,那失主干嘛要配合吃案要办男童还是母亲是警察跟检方的事情好吗在孩子面前吃案是想从小教育小孩子不守法吗本件小孩又不会有刑责,顶多被少调官念一念教育一下而且警方假设配合吃案,若有人事后爆料警察不会担心自己出事吗,都调监视器跑去社区了几个小时一堆人甚至记者都知道了,谁敢吃案阿
作者: shownlin (哈哈阿喔)   2014-08-27 01:40:00
所以吃案是对的?
作者: a325000 (小彤)   2014-08-27 01:40:00
警方讲什么无奈移送只是场面话,把事情推给失主跟法律
作者: Avicii (艾维奇)   2014-08-27 02:06:00
哈哈哈哈哈哈哈逻辑跟马狗一样灵啊哈哈哈
作者: e2332e23   2014-08-27 02:27:00
据东森新闻,男子8/12表态不想告,母子8/20笔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