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立院三宝 侯水盛诈健保判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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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记者谢进盛、郑惠仁/台南报导】 2014.08.20 03:43 am
昔日民进党“立院三宝”之一的前立委侯水盛,在台南市善化区经营侯安医院期间,被控诈领百余万元健保费,一审判刑三年,二审改判两年;更一审的刑度再降,罪名由常业诈欺改认普通诈欺,刑度减为六个月、可易科罚金定谳。
侯的妻子龚芳菊更一审减为九个月,必须入狱。
“我会提再审,还我们一个公道!”侯水盛表示,当初和健保局签约“自主管理”,“健保局扣剩下的金额才汇给我”,遭指控诈领健保费“无法接受”。
侯水盛说,自己根本不清楚如何坑健保费。如今他已退出政坛,当初开设的医院也已停止营业,这些年来背负著诈领健保费恶名,内心很煎熬、无奈。
侯水盛夫妇被控自民国九十年至九十五年间,指示陈姓医师等人收受没有住院必要的轻症患者,办理假住院、诈领健保,并让病患可同时请领医疗保险理赔。
检察官依常业诈欺罪起诉,但上诉最高法院获发回更审后,高院更一审改依一般诈欺判刑,分别将侯水盛夫妇判刑一年及一年六月,经依九十六年减刑条例减为六个月与九个月。
【2014/08/20 联合报】@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