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4 23:51:00※ 引述《tedpc (cpdet)》之铭言:
: 何谓前科?
我只是想说
法律是法律 条文是条文
但其实台湾不是这样
我朋友的亲身经验
他之前不小心犯错 被判了缓起诉一年
时间过了 也被罚做爱心公益结束了
然后一年没犯错 就等同不起诉了
五年前的事了 照理说 这完全没前科 不会任何纪录了吧
但事实不是这样的!!!!
前阵子 他身份证迁户籍 去换发时
户政人员居然可以在他们的电脑系统看到那件事
他个户政人员跟他聊起那件事 还很关心的问当时的一些状况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2014-08-24 23:51:00一开始不要犯错不就没事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2014-08-24 23:52:00不用熟户政 之前孙仲瑜被全台警察三天查了1千多次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8-24 23:52:00不起诉会有判决书吗??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8-24 23:53:00是哪种不小心犯了错你说说看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14-08-24 23:53:00
以前小学生在校外偷东西,在学校被训导主任当众赏耳光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8-24 23:53:00户政怎么会有?真奇怪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2014-08-24 23:54:00我同学国二的时候偷了250辆自行车 1台50块卖同学也不过保护管束而已
作者:
dec16 (新生代幽默大师)
2014-08-24 23:54:00应该是警方的系统,然后和户政有连线
作者: just8811 2014-08-24 23:54:00
用连线系统查的话 查都会留下纪录 不会特别去冒这个风险
法院青少年消案底也就是罪名后面注名已删除但是这案子的小孩根本没犯罪自然没有缓起诉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8-24 23:56:00青少年我不清楚 不过我知道法院地检 不起诉资料也会备注1审作业系统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4 23:59:00谢谢ppaaa提供资讯 如果连不起诉也备注 那真的很烂
作者: just8811 2014-08-25 00:00:00
刑案资讯整合系统
作者:
L134 (黄金斑马)
2014-08-25 00:00:00乡民一堆妨害名誉的前科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8-25 00:00:00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其实就算没纪录 人之间的传递也无法停止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01:00我是认为 如果警察局检方法院电脑查到很合理 户政就不太好这样对谨慎的大公司任用人 随便认识户政人员 就全部查光光所以不起诉 缓起诉 或者被乱告的 没前科 但户政就留下资料
警方不确定,旦我确定的是青少年犯罪记录户政是查不到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05:00我认为这应该要改进 户政人员 不该随意就看 没前科 的资料
如果户政的资料外流,是曾经不被起诉的人倒楣还是户役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06:00楼上不懂不要乱嘘 我朋友是亲眼见到户政人员看到他缓起诉的相关资料在电脑上面 还秀给我朋友看我不知道他怎么查的 反正就是户政人员就可以查看的到就是
OK 那一段我说错 我道歉 但你知道缓起诉不等于不起诉吗?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08:00所以我朋友那天回去就心情不好 找我们几位麻吉去聊这事
不过乡民对于言行应该要谨慎一点,有妨碍名誉的话金融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09:00所以我印象很深刻 连缓起诉都过五年不起诉了 户政人员还知
所以缓起诉当然要查的到 不然你性侵缓起诉 结果查不到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10:00我朋友说他缓起诉一年 如果过一年不再犯别的错 就不起诉了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11:00我的意思是说 检警调系统查的到就算了 户政也看到就不太好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12:00因为当时检察官是有跟他说认罪 可以缓起诉 以后没前科可是怎么知道 没前科是没前科 可是每个户政人员都看的到
户政当然要可以查阿 2005年开始 为了提升行政效率,各户政单位与法务部完成连线,也可透过法务部刑案资讯系统查询相关人员的刑案素行及前科资料。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14:00另外 他不是性侵被缓起诉 他是伪造文书被缓起诉而他伪造文书不是真的文书 是网络上乱填假资料这部份伪造
性侵我只是举例..有犯罪事实的一定会留下纪录..避免以后再犯类似案件却不知道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16:00总之 我只是想让大家知道有时候没前科 一样户政查的到纪录
作者: supersupport 2014-08-25 00:18:00
为什么网络填假资料会算伪造文书...
基本上..除了少年真的会把前科抹掉 其他好像都不会
应该说是你去申请良民证上没有前科 但若有管道的人还是查的到你的资料 但是那是违法的....
少年涂销也不是一片空白 会注记"涂销"所以还是看的出来这人之前犯了案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23:00我朋友当时 好像一口气注册了十几个e-mail帐号 都是假资料然后检察官认为假资料会影响该网站资料登录不实的因素等等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25:00念我朋友初犯 又他说他怕个资被盗用才填假资料 就给缓起诉我朋友当时就认罪接受 以为一年不再犯错就没前科可是 经过户政的事 他才知道他以后找工作 可能都会被查到
楼上 基本上良民证不会有前科..如果一般人透过熟人查那系统是违法的不过那户政很白目...看到就好了还问
你朋友不爽可以去投诉他 基本上户政人员除非业务需要
楼主: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28:00我朋友例子是想让大家知道 没有前科 但纪录容易就可被查到
奇怪了 怎么有人觉得户政人员查得到理所当然这种资料户政哪有资格看到 跟本不相干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4-08-25 00:41:00j大好像没看过神经病诬告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