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姓银行女职员不满一度论及婚嫁的前男友另娶他人,且交往期间“骗”了她一百多万元,
害她人财两失,透过同业查询前男友帐户后声请假扣押,法官审理发现郑女违反个资法主动
函送检方侦办。
桃园地院调查,郑姓女子(卅六岁)与李姓男子交往多年,一度论及婚嫁,后来渐渐疏远,
半年前李结婚,新娘却不是她,她气得捶胸顿足。
郑女认为李欺骗她感情,还“骗”了她一百多万元,想把钱要回来,获悉李在二家银行有帐
户,去年四月间,利用业务之便,以查询个人信用名义,用同行照会方式,请二家银行提供
李姓男子的帐户资料,二家银行以为是同业征信,查到李的帐户共有六十多万后提供给郑女
。
郑女随即向桃园地院递状声请假扣押李姓男子二个帐户的存款,准备打官司讨债,法官审理
时发现郑女未经授权查个资,而且是透过同行照会查个资,主动告发她违反个资法函送检方
侦办。
“凡走过必留痕迹”,桃园地检署指出,除了查案、公务需要,个资不能随便查,依规定查
询者要登入个人帐号和密码,只要查过个资,都被纪录数据库。
检察官还指出,网站上切勿随意揭露别人姓名、身分证字号、电话、出生年月日、电子邮件
帐号、财务状况、病历和犯罪前科等资料,否则也违反个资法,可处二年以下徒刑。
http://ppt.cc/n6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