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12345 (GF#2)
2014-08-23 10:06:24※ 引述《mouse0720 (凛月铭心)》之铭言:
: 对此,工业总会祕书长蔡练生批,加薪、加税是两码子事,政府应尊重市场机制。财政部
http://ppt.cc/TblM
看看这人的学经历,民间企业经历0天的人当工业总会祕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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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与其在那边吵啥最低薪资
个人倒是想建议把个人综合所得税的薪资扣除额标准改一下
改成最低薪资*13(内建各年节奖金)
或是起码也该改成各地区最低生活费标准*13
ex:
“内政部网站(http://sowf.moi.gov.tw)将会定期公布当年度各地区最低生活费标准,
102年度以台北市最高,每人每月14,794元,其次为高雄市11,890元、新北市11,832元;
台湾省、台中市、台南市及金门、连江县,分别为10,244元、11,066元、10,244及
8,798元”
不过后者这样可能会增强人口磁吸
所以可以改用全国平均之类的来调整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