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嘉义走了新港香艺那条绿色隧道往江厝店接嘉义市、不然平常都是走高铁桥下居多~回来北港时手机上网PTT才发现高铁桥下发生车祸…(R.I.P)
看了许多报导因大家几乎不在现场、责任尚在厘清~姑且先不说谁对错!常开的人应该都知道台37应该是干道(闪黄灯)、旁边横向应大多是支道(闪红灯)~如依照上次跟人碰撞的情形应该是是37法则、如依照这种案例机车驾驶者无照驾驶违规在先~责任为91?汽车驾驶因过失致死但因对方无照是否可以免除?
PS:在FB的奇摩新闻这篇姐姐感觉还满正的XD一个人出来战全部还叫人家有意见都密她…ㄎ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