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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新增判决理由、冯沪祥回应)
10年前喧腾一时的前立委冯沪祥被控性侵菲佣案,高院更六审今仍判他有罪,但依《速审
法》减刑轻改判3年4月徒刑。仍可上诉。
今年66岁的冯沪祥,被控在2004年1月23日下午趁农历春节大年初二家人都外出之际,闯
入菲佣Rose房内性侵得逞,案发后冯妻拿80万元给Rose还帮她买机票回菲律宾,后来法院
开庭时,Rose隔海视讯改称未遭性侵,冯因此曾两度获判无罪。
但前年底高院更五审认为,冯妻急着把Rose送出国有违常情,且菲佣报案时或哭或气,就
像一般性侵被害人的情绪反应,若菲佣如冯抗辩所称,是拿冯的精液涂抹自己下体,精子
应已死亡,无法游到子宫颈被采集到,认定Rose翻供不足采信,仍判冯4年徒刑。
冯上诉并于高院更六审审理期间,指Rose取得他的精液,自行涂抹于私处与内裤,还刺伤
自己的处女膜诬陷他,目的是报复他妻子管教太严厉所致。冯更强调自己当时在讲电话,
不可能在短短7分钟的空档内完成性侵。
但合议庭调阅冯的手机与住处室内电话通联记录,确认冯有20分钟没拨接任何电话,且冯
的精液是在Rose阴道深处被验出,不是用手指头自行涂抹所能办到,今上午同样认定冯男
有罪,但因本案已缠讼10年,符合《速审法》第7条审理逾8年未能判决确定,有侵害被告
受迅速审判权利、予以适当救济必要时,应减刑的规定,依强制性交罪将冯男改判3年4月
,仍可上诉。
冯沪祥接受《苹果》电访仍旧喊冤,宣称Rose在警询的笔录内容与录音不符,Rose并未指
称遭性侵,但警员诱导性问话还无中生有、移花接木,而更六审法官审理偏颇、对他有成
见,不准他声请传唤包括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等专家作证,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
。
冯沪祥也坚称Rose验伤在私处发现他的精液,是Rose自行涂抹。冯沪祥指法官认定精子死
亡不可能流到子宫颈被采集到,显见为性侵所致,但鉴识结果是有无DNA,而不是精子的
死活,前审传唤的专家证人也指出,精子虽死,DNA仍可随分泌物今入阴道深处。
冯沪祥指本案证据充满重大瑕疵,Rose更已两度承认诬告,他认为本案就是前总统陈水扁
对他的政治报复,“堪称台湾历年来重大冤案之一”,他会以“忍辱心”继续上诉平反。
(黄哲民/台北报导)
没想到阿扁又来救援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