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东森新闻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3/309492.htm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秀气女大生拍裸照只赚1千元 下体失手回家抱男友痛哭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钱难赚!高雄一名私立大学女学生去年10月参与脸书社团外拍摄影活动,私下与江姓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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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约定到摩铁旅拍“三点全露艺术照”,未料江男在旅馆竟以“特写”为由,伸手抚
摸她的私处,女大生只好强颜欢笑、虚与委蛇,待拿到钱后回家立即和男友哭诉。江男虽
辩称自己“办事有付钱”,仍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现年60岁的江姓摄影师资历丰富,在业余圈小有名气,被其他同好封为“江大”,打开他
的个人部落格,最早相簿可追朔至2005年,其中不乏上锁的“私密旅拍”,单从相簿封面
来看,尺度十分大胆。
但在今年初,一名19岁的大学生兼职人体模特儿“巧巧”(化名),竟联同男友和男友叔叔
,一起跳出来指控江男性侵。巧巧向警方供称,去年她应约赴高雄桥头糖厂勘景外拍,江
男忽然提出以3千元为代价,邀自己到附近的“亚曼尼汽车旅馆”拍摄裸照试镜。
巧巧心想对方是专业人士,应不会乱来,随即坐上江男的车共同前往拍摄地点,没想到当
她在摄影过程全裸摆出“M字开腿”姿势时,江男竟持镜头靠近并以手触碰自己下体,吓
得巧巧惊叫连连直呼“不要”,但江男仍多次以“乔姿势”为由吃豆腐。
“他还对我说‘我很喜欢你说不要,推开我的样子’!”巧巧表示她担心自己人身安危,
只好默默故作镇定,怎知好不容易拍完后,江男竟只给她1千元,还威胁绝对不可对别人
提起此事,巧巧心有不甘,回家马上就跟男友抱怨被人欺负。
法院审理期间,江男坚称当天是巧巧自称缺钱用,主动开出摸胸1千元的“特别服务”,
并拿出行车纪录对话,证明两人回家路上仍有说有笑,但法官认为,巧巧虽已有多次裸拍
经验,毕竟还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第一次碰上被性侵的状况,表现难免异于常人。
同时法官也指出,巧巧与被告无冤无仇,实无必要为了陷害他,将此事爆出令男友、家人
都知情,故在行车纪录对话中,巧巧自称“没有被强迫”,但前面的对话也证实,拍摄过
程中她确实有推开江男抵抗、高喊不要,法官认为“没有被强迫”的说法,是受江男“诱
导式问话”所至,不足为证。
检方原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诉江男,法官在检视证据后判定,被告主观上只想趁机吃豆腐,
改依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8个月。本案仍可上诉。
一名经常参与裸体外拍的摄影师表示,模特儿在参与这类活动时,最好能带上一个熟人在
旁观看,若真是“别无二心”的摄影师,通常也不会反对MODEL这么做,“对双方来说都
是一种保障。”
“你怎么看?”《江姓摄影师与巧巧车内对话》
男:刚刚真的说不要是真的不想要啊?
女:嗯。
男:那把我推开啊?
女:嗯。
男:早知道一千块不给你了。
男:啊,早知道不给你了。
女:不行。
男:反悔,反悔还收钱。蛤?
男:蛤、吃那么好。啊?中午吃过这么好,晚上还要吃喔?
女:啊可是大家一起聚会啊!
男:哪有?你今天又没有讲、你没有讲聚会。
女:晚上啊!
男:你说你今天没事。
女:我想说不会到晚上啦!
男:嗯,本来以为是中午。本来以为快回去,谁想一看到美女就想拍怎么办。
女:(笑)
男:我今天算被你勾引了(笑)。ㄟ,真的,我一看到你就想拍照怎么办。
女:那是好事
男:那拍完照后想做坏事怎么办
女:你就不可以啊。
男:嗯。
男:这边拍也不错。以前我记得经常在这里带过照片...
女:嗯。
男:但是慢跑的人太多了。所以这个时候拍最漂亮了。
男:打勾勾喔,今天不能讲喔。
女:我不会啦。
男:啊?
女:嗯。
男:不然对你不好对我也不好。
女:嗯。
男:不然人家会把你当作很随便的人,连好朋友也不能讲喔。
女:嗯。
男:XX也不能讲喔。
女:嗯。
男:XX也不能讲喔。
女:嗯。
男:男朋友更不能讲喔。
女:嗯。
男:下次去台南勘景去。本来今天要去台南的。就是你昨天黄牛。
男:今天没有算…..强迫你喔
女:嗯。
男:是你自愿的喔!
女:嗯。
男:算我被强迫的喔!
女:哪有!
3.新闻连结: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3/309492.htm
4.备注:
该不会仙人跳吧 想拿和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