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反台独的中国人都认为“扁案是超大冤案”

楼主: iamlilt (lilT)   2014-08-19 15:58:17
哀...为什么要执迷不悟呢?
※ 引述《newPipe (优文制造机)》之铭言:
: 节录您提出阿扁有罪的部分
: 我仅就阿扁部分来告诉您为什么大家认为争议很大
: ※ 引述《iamlilt (lilT)》之铭言:
: 陈水扁、吴淑珍三审定谳判有罪的案子:
: 一、龙潭案:辜成允行贿4亿元,扁珍收贿3亿元,其他共犯收贿1亿元,国库用百亿元购
: 买龙潭工业用地,至今仍有山坡地不符建厂规格闲置无法使用。
: 三审判决定谳:99.11.11.陈水扁有期徒刑11年、罚金1.5亿元;吴淑珍有期徒刑11年、罚
: 金1.5亿元。(99年台上字第7078号,审判长:谢俊雄)
: 最高法院并未采用法定职权说,创设了实质影响力说,判决陈水扁有罪,可说是法院创
: 造了新的方式来判贪污案,而目前适用此说的仅有阿扁。
非也,目前陈哲男跟高志鹏也都是被用实质影响力说判决有罪的
这个案子辜成允说他给扁家 4 亿要扁家帮忙处理达裕的烂帐,要竹科买个烂地
扁珍在法院上说只收了 3 亿,而且是政治献金。扁说他不负责买地,是竹科自己的事
所以是辜成允、蔡铭哲(牵线人)、李界木(竹科买地负责人)说扁珍收贿 vs 扁珍说没这回事
买的人、卖的人、跟牵线的人都说你收了钱叫我做这件事,就被告(阿扁)说没有
我是不知道你拉,但结果就是竹科买了达裕的烂地。被告的帐户也有这比钱
收贿的事实很明显了...只差是用什么罪名
这个案子没办法用法定职权主要的原因是竹科购地并不是总统的职权
因此创造了大家不爽的实质影响力说 但行贿仍是事实
不要扯什么政治献金跟对价关系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对个人的政治献金可以超过一百万的 (更何况是4 亿!?)
: 延伸阅读
: 龙潭购地案 科管局败诉 扁珍免赔4亿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107003325-260402
这没什么好读的吧。这是竹科拿不出他们买了这个烂地有什么损失的证据
而不是扁珍没有叫竹科去买这块地。少拿这个来混淆视听
: 二、陈敏薰案:陈敏薰行贿吴淑珍1千万元,想要取得大华证券董事长,最后因林全、辜
: 仲莹等人拒绝配合,以台北101董座交差。
: 三审判决定谳:99.11.11.陈水扁有期徒刑8年、罚金5百万元;吴淑珍有期徒刑8年、罚金
: 5百万元、洗钱部份7个月。(99年台上字第7078号、审判长:谢俊雄)
: 2012年6月12日
: 陈敏薰伪证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宣判,陈敏薰被判有期徒刑10月,缓刑3年,
: 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 既然判决确定有人做伪证为什么不能上诉??
因为吴淑珍自己认罪了,是要上啥诉? 反而是陈敏薰不想承认买官,笑死人
: 四、龙潭案洗钱部份:扁家取得辜成允3亿元贿款,透过人头帐户洗钱至海外。
: 三审判决定谳:101.07.26.陈水扁有期徒刑2年、罚金3百万元;吴淑珍有期徒刑2年、罚
: 金3百万元。(101年台上字第3895号、审判长:赖忠星)
: 辜仲谅在2011年承认,他在红火案作出伪证,诬指扁家收贿三亿。
: 辜成允跟辜仲谅在洗钱案中是不同角色,辜仲谅的作证在洗钱案中也扮演关键
: 角色,可以自己去查,反扁的别搞混。
洗钱案有很多角色跟细节。辜仲谅的部份只是一部分,不过他那一部分最后也都是无罪
但其他部分仍有洗钱与图利罪,因此判扁珍两年。
: 延伸阅读
: 虽因龙潭案服刑 扁控伪证提请再审
: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4971
: 五、元大并复华案:元大马家行贿2亿元,扁珍帮忙除去辜家竞争,元大取得复华金经营
: 权。复华金股本31亿元,公股从两席董事到最后一席都没有。
: 三审判决定谳:101.12.20.陈水扁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亿元;吴淑珍有期徒刑8年、罚金
: 8千万元。(101年台上字第6482号、审判长:陈世雄)
: 也是实质影响力说,而且一审无罪,二审逆转重判。
: 涉及二次金改案的元大马家及国泰蔡家等金控业者,一、二审皆判无罪,依刑事妥
: 速审判法规定,原则上不得上诉三审,特侦组也未上诉,金控业者全部无罪确定。
: 行贿者无罪,关说者因实质影响力有罪??
一审是因为法定职权的关系因此判无罪
也就是说陈水扁是总统,但他的职权不是去管理金融企业的合并,因此无罪
元大自己都说他给了扁珍两亿就是要请他们帮忙桥复华的经营权
陈水扁虽然没有职权,但二次金改都是他在主导
要说他没有利用总统的影响力去桥元大的事情很难令人信服
同样的,又是元大证词 vs 扁珍 (政治献金)
二审认定国泰3亿+元大2亿并非为政治献金因此判有罪
三审更是辜仲莹更是直指扁珍施压要辜家放弃并购复华 (时间点也在收钱后)
所以确定扁珍运用他们的影响力去做元大要求的事情 (最后元大并了复华)
: 延伸阅读
: 金改案扁无罪/总统职权认定 法界见解不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441469
这一样没什么好看得。就是陈水扁到底有没有办法去影响金改的方向跟内容
我想这个就是自由心证了。我个人认为就是老板有没有办法去影响下面的人怎么办事
你觉得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个只有工作过才能体会
: 争议还很多 像是换法官跟马狗狗找法官吃饭的事情我就不提了
: 我仅就我印象中的回答您罢了
: 另外想聊聊关于扁案目前在社会中的现况 为什么大家不想提也不敢提
: 我是媒体相关科系毕业 因此也长期观察新闻媒体
: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为什么最近阿扁身体出状况或是某案又被判无罪
: 电视或部分媒体却可以忽略成这样
: 因为阿扁案在两党的立场很简单
: K党:不敢提,提出来的话等于之前的指控都是错的,会遭选民唾弃
: ,因此干脆完全忽视,甚至要求媒体尽量少提(K党是做得到的)。
: D党:不想提也没好处,现在提出来除了让反扁的选民唾弃,也不确
: 定现在社会上对扁案的看法如何,毕竟目前认为阿扁无罪或是有争议的人,还
: 没有多到可以影响目前的政局。
: 你想想看 依照台湾媒体的嗜血程度 如果阿扁某个案子被判无罪
: 当天绝对会有政论节目大肆讨论
: 但是为什么近期只要阿扁某案又无罪的事情
: 却没有电视媒体肯讨论呢?
: 只能说 阿扁的罪是个大家都不敢提起的历史共业
你要说历史共业也无可厚非。这些财团跟政府一路走来大概都是同一招
也就是国民党之前就是这样干,所以扁珍也这样干。
但不代表扁珍没有罪。光是海外帐户就已经汇款回台湾 12 亿多
就算是政治献金个人也不可能每年收到那么多
不然政治献金法是摆好看的吗?
作者: joey0422 (Joey)   2014-08-19 16:00:00
没多少人听得进去
作者: askey (像钥匙)   2014-08-19 16:00:00
你不觉得你举的实质影响力例子在打你自己脸吗?
作者: CityDawn (CD)   2014-08-19 16:00:00
可恶的阿扁!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6:00:00
去吵阿扁无罪 是很无聊他做的这些行为仍是不当 关一关也好
作者: newPipe (Ronaldo7)   2014-08-19 16:02:00
这篇蛮自打嘴巴的.....况且你说的好像大家没工作过...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6:02:00
只是他的支持者标准太低 所以无所谓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14-08-19 16:02:00
你自己打自己脸够了吗....看看上一篇党产= ="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19 16:03:00
简单来说 大家求个公平 这么烂的规则 大家都跟了
作者: kkjjrtlym   2014-08-19 16:04:00
长知识给推~
作者: Ninja5566 (苦味)   2014-08-19 16:05:00
....行贿不就是定义要职务相关才有罪 不是有拿钱就算
作者: iuy (我 序列委托Alpha DNA 制)   2014-08-19 16:06:00
已经12亿多了吗?? 怎么比媒体公布的还多的样子??
作者: bikevts (鲁鲁鲁鲁鲁)   2014-08-19 16:06:00
唬没出社会的年轻人与不谙世事的老人,这篇还可以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4-08-19 16:06:00
如果硬讲什么职务相关才有罪 那和杀人犯说不是我打死人的是子弹让它毙命 谁叫他站在我的射线内?一样的就是在狡辩 罪证确凿 差的只是如何成案而已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14-08-19 16:08:00
骗骗小屁孩OK的~但是硬说一堆职务之便.你把五院放在?
作者: Ninja5566 (苦味)   2014-08-19 16:08:00
你自己都承认难定罪了 不就代表那个实质影响力是放屁?
作者: buddar   2014-08-19 16:09:00
那送钱的怎会无罪??
作者: Ninja5566 (苦味)   2014-08-19 16:09:00
至于jayppt这种程度的话 麻烦你先翻法条吧...法律又不是我讲的 自己查贪污罪就知道
作者: clotilde   2014-08-19 16:10:00
现在在讲陈水扁无罪真是太阿Q了! 逃避现实到这个地步。
作者: Ninja5566 (苦味)   2014-08-19 16:11:00
我可没说要干同样的事,不过要搬出什么影响力不如修法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6:12:00
说穿了阿扁就是走在法律灰色地带 支持者就占这便宜去护航
作者: Ninja5566 (苦味)   2014-08-19 16:12:00
你弄出一个大家没看过的东西,被砲也是应该
作者: grooving   2014-08-19 16:13:00
推这篇 脑袋清楚的人实在太少了 无脑绿吱只想跳针到阿扁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6:13:00
支持者可挺扁 但不用摆出很神圣的受害模样
作者: Ninja5566 (苦味)   2014-08-19 16:16:00
现在问题就是在冒出个实质影响力和法定职权不知道用哪个不是吗? 第二点,陈水扁依旧是开先例使用影响力第一人后来陈哲男和高志鹏也是用实质影响力定罪
作者: QF2200DA (忠太东路走九遍)   2014-08-19 16:18:00
“我感觉”他有罪,法律就要转弯,这不就是人治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4-08-19 16:20:00
Q大说的好,那请问014跟645为什么不适用实质影响力说?法院想打击贪污很好啊,那为什么014不适用?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19 16:22:00
党证 说实话这样也好 早早认清事实 还不快去申请?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4-08-19 16:22:00
我也好想把KMT部分烂咖送进大牢啊,为什么法院不判刑呢明明法院想定罪又定得不漂亮,KMT又一直拿来消费好棒棒
作者: evil0108 (拥抱黑潮)   2014-08-19 16:24:00
我想反问有哪个国民党贪污官员是用‘实质影响力说’判刑确定的?随便举一个例子就好,拜托。我想知道~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4-08-19 16:25:00
E大中肯啊~蛆蛆能提出这样的论点算不错,但还是要加油啊~顺便讲一下 grooving不愿意看到矛盾点啊
作者: leo6315 (NowitzkiNash)   2014-08-19 16:38:00
反正吱吱现在就是吵我们阿扁被关 其他人没被关 所以阿扁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08-19 16:38:00
有人真敢讲 李界木等人都承认陈收钱指示的话都敢编
作者: megaje ( )   2014-08-19 16:38:00
谢谢你指出后来陈哲男和高志鹏也是用实质影响力定罪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08-19 16:39:00
这几个都认罪 法官敢采认的话 还需要发明实质影力?
作者: magicboycpl (被呆呆征服的婷婷)   2014-08-19 16:40:00
根据014的案例. 收钱无罪.送钱抓去关.元大国泰中信富邦谁因为送钱被关?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08-19 16:41:00
另外也别扰乱别人视听 龙潭购地 也是立法院审议的贪污要件的 收受 行贿 两方事证 以及对价关系成立台湾很扯的地方是 法院看颜色办事情 都可以三个要件都扯开看 或者直接无视发明学说来订某政党政客的罪楼主 可以告诉我一下 或者举半个例子就好台湾法院有判过一次 绿色的收贿者无罪行贿者有罪过吗
作者: leo6315 (NowitzkiNash)   2014-08-19 16:46:00
那请问收钱的有罪这点没问题吧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08-19 16:46:00
另外台湾的法院 有判过一次 蓝色的收贿者有罪 而行贿者无罪的情形吗?如果这种情形都没发生过 说台湾的法院是国民党开的 许水德说的无非是现在进行式的事实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4-08-19 16:48:00
leo6315又在神逻辑了XD 连有没有对价关系都是问题
作者: magicboycpl (被呆呆征服的婷婷)   2014-08-19 16:48:00
人证串一串就能实质影响力.那台北银行卖给富邦算?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4-08-19 16:49:00
所以leo6315现在被打脸到那收钱就有罪?你也可以把钱送给我啊ww逻辑真的很差耶蛆蛆们只会见缝插针,连"对价关系"都证明不了只会脑补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08-19 16:51:00
也许讲对价关系这名词太艰深 其实就因果关系你收了钱 会影响后面某件事情的发展 有因果关系才称得上对价关系 龙潭购地案说真的都要立法同意了
作者: magicboycpl (被呆呆征服的婷婷)   2014-08-19 16:53:00
按照689神逻辑.陈菊若把高雄银行推给富邦合并=陈菊涉贪. 任何事都2套标准才是乱源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08-19 16:53:00
如果立法院是DPP占多数还有可能 不然因果怎么成立?
作者: nepenthes7   2014-08-19 16:54:00
又来惹 不是上颜色很多就叫打脸文好吗 蛆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4-08-19 16:55:00
ander大说的真好,照当时香蕉邱视恶如仇的情况他难道不会拼命阻挡? 陈总统会傻傻的不知道?KMT立委们难道不会砲轰他?那时DPP立委,最好是有能力帮阿扁护航啦它真的有办法透过"实质影响力"来自肥?就算他影响的了DPP,9.2蛆蛆当你老板KMT是吃素的?那时国会明明泛蓝才是多数,DPP从来都没有过半好吗?
作者: noah7011 (赚爽爽)   2014-08-19 16:59:00
这篇到底打到谁的脸呀,举例拜托也举好一点 反串吗?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4-08-19 17:01:00
我真的觉得蛆蛆以为2000~2008年DPP大获全胜,是小白吗?你以为统媒叫他"跛脚总统"叫假的?
作者: Fantasyhisai (凪の日月)   2014-08-19 17:10:00
蛆蛆洗洗睡
作者: xyz168 (小黑)   2014-08-19 17:17:00
林益世勒
作者: blitz (WTF)   2014-08-19 17:21:00
真是笑死人了,死蛆水准低成这样,讲这么多屁话包装也没用啦。 都说是伪证了,你还能在那边几亿来几亿去的,法院你家家开的啊?
作者: grooving   2014-08-19 17:25:00
014当然有罪啊 法院就KMT开的 他要判无罪又一堆北七一直投给KMT 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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