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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蔡煌瑯今与南投县名间乡乡长陈聪鉴开记者会,指名间乡有19个社区活动中心
各设置1台卡拉OK伴唱机,提供社区老人欢唱,去年起却收到县府公文要求向中华音乐着
作权协会接洽“公开演唱”授权,每台伴唱机每年要付7千多元。蔡煌瑯痛批:“《著作
权法》太OVER!根本是恶法!”
蔡煌瑯认为,偏乡的老人、妇孺一起唱卡拉OK是公益活动,但乡公所花钱购置伴唱设备,
却还要另付费取得3家著作权团体授权才能演唱,缴不起钱就不能唱,“若把卡拉OK关掉
,难道不会有社会问题吗?”蔡呼吁,政府应正视此议题,尽速修法让社区卡拉OK符合合
理使用。陈聪鉴痛批:“这是著作权人和智慧财产局一起A政府的钱!这样的政府还是政
府吗?根本是垃圾政府!”
智慧财产局副局长李镁表示,目前类似村里使用的公部门,包括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
、台中市政府、台南市政府都有向著作权团体付费取得授权,智财局可协助名间乡公所与
著作权团体协调。她说,去年起3家著作权团体授权公部门非营利使用的每台伴唱机的费
用约是4900元。
智慧财产局著作权组副组长毛浩吉说,伴唱机厂商仅支付“重制权”费用,“公开演出”
费用则由著作权人代理团体收取,这些团体是代替创作权利人收取报酬。他还说,上个月
智财局针对合理使用范围修法开座谈会讨论时,引起创作人很大反弹,质疑里民活动吃便
当要钱,为何唱卡拉OK不用付费?
蔡煌瑯仍批,台北市等县市有钱,南投县没钱,难道台北市可以唱卡拉OK、南投名间乡不
行吗?这合理吗?他还说,这样的法律会让大家都没得唱,也是扼杀著作权人,因为“没
人要唱是要给鬼唱吗?”(黄扬明/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