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教师会干部享公假 地方政府竟要支付逾千万元代课费
教育部让教师会干部享有每周固定时数的会务公假,由于缺乏
明确法源引发争议,监察院今天调查发现,多达十二个县市政府核给教师会干部每周固定
节数的会务假,其中台北市政府一年因而支付高达逾一千一百余万元的代课费用,高雄市
政府一年也支付了一百八十四万元。
监察院今天召开内政委员会,通过监委高凤仙、前监委赵荣耀的提案,纠正教育部对处理
教师会干部享有会务公假争议有严重违失。
据了解,第四届监委时,高凤仙与赵荣耀即着手调查此案,第五届监委八月一日上任后,
虽然赵荣耀已卸任,高凤仙则继续连任监委,今通过上述纠正案。
纠正案文指出,教育部在88年8月27日会议作成教师会干部得由教师会与行政机关协商以
公假处理会务及代课费用由教育部协助解决的决议,并以89年1月7日函示各地方政府及各
级教师会得协商给予各级教师会干部每周至少上课4小时的会务假,但全国教师会所提关
于每周得固定减授课时数会务假的教师法修正案未能通过立法,教育部所发布的教师法施
行细则修正条文,立法院已在92年间以应属法律规定事项而以命令定之者及违反法律保留
原则为由,函请教育部废止。
没想到教育部竟发函认定88年的决议及89年的函示尚有效力,准许教师会干部得以固定时
数的公假处理会务,致使101学年间有12个地方政府核给教师会干部每周固定节数的会务
假,且多由地方政府负担部分或全部代课费用,有些地方政府1年支付高达新台币百万元
或千万元的代课费用,有严重违失。
新闻连结: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08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