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前公民不道德的记忆,我记得看守所应该是判刑定谳发监执行前暂时居留的
但是如果一直无法定罪可以一直住吗?
那不是比软禁更惨?? 软禁至少可以看看电视吹吹冷气,有得吃还饿不死
那一直被关在看守所是不是有违法的疑虑??
假设关了很久,结果关到最后发现根本无法定罪,那是被关爽的吗??
某个几乎大家都认为贪污的014都可以交保了
台湾炒房大王熊哥也放出来了
听说是因为没有逃亡的疑虑,就可以在定罪前交保??
那么,那个人是被关爽的吗?? 他有逃亡疑虑吗?? 水母有可能让他逃亡成功吗??
既然如此?为何要一直让他住土城别墅?
想问,目前中华民国史(台湾版本,不是对岸那个已经灭亡的中华民国史)
谁住在看守所的时间最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