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一个教授聊天,谈到台湾社会乱象
他的看法是台湾社会没办法进步,那些"专业"学法律/新闻的人要负很大的责任
例如恐龙法官、脑残霉体
恐龙法官之所以恐龙不是他的法条学得不好
而是因为他们只懂法律、不食人间烟火,一切死板板照着法条走造就了许多经典恐龙判决
假设今天有一件工程设计纠纷,被控没有依照法规进行安全设计
可是法律是死的,工程设计是活的,让一位有工程设计背景的法官来审理
也许他可以发挥专业本领,让审理过程更有效率、判决更加精准
同理脑残霉体也是,大学四年间都在学如何"报"新闻
而不是把知识变成新闻,然后用简洁明了的方式传播给社会大众
到头来自己肚子里一点墨水都没有,是要传播的屌? 去传教比较快
我非常认同这看法,因为这些科系都是建立在现有的知识进行延伸
所以各位怎么看? 觉得这些自身不足成为专业的科系,该只摆到研究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