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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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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正眼骂人 连惠心不起诉
【赖又嘉╱台北报导】连战长女连惠心去年因禁药案赴台北地检署出庭,却涉嫌辱骂《壹
周刊》记者李诗慧“神经病”,遭李女控告妨害名誉。台北地检署勘验录影光盘,认为连
惠心虽脱口神经病,但没指名道姓且眼睛没看着李女,认定她发言没针对性,没侮辱李女
犯意,昨将她不起诉。
“一定会声请再议”
《壹周刊》法务经理叶锡波昨说:“一定会声请再议。”连惠心律师方文萱仅说:“谢谢
大家关心。”去年十月三十日连惠心赴北检出庭,庭讯休息时到厕所途中,记者李诗慧拿着当天出刊的
《壹周刊》相关报导,询问连女回应,连女却回称:“神经病。”李女愤而提告。
检方勘验录影光盘发现,连女行走时眼睛自始直视前方,李女则位于律师方文萱右后方,
李女说:“我是《壹周刊》记者。”连女说:“唉唷,我的妈呀!”李女再说:“因为我
们有契约关系……。”律师却接话称:“休息一下。”连女即脱口:“神经病。”
称抱怨其他案件
检方另传两名在场记者作证,但两人对案发经过记忆模糊,方则证称,连女是在抱怨其他
案件,随扈也称没听到连女讲话内容,检方认定连女并非在骂李女,因此不起诉。
律师陈恒宽说,撇开双方身分,若在场的人都认为连女在骂李女,实务上多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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