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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7 (喉头一甜)
2014-08-12 01:06:28“上面碰上面的身体” 元配告输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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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已婚的杨姓男主管与温姓女下属过从甚密,杨妻发现两人在SKYPE亲暱聊天,
杨男说:“上面的身体碰到妳上面的身体”,
温女也回答:“下星期我得大进攻”、“很想要”等语,
杨妻备份后控告2人通奸,温夫得知妻子赴警局应讯,认为“案情不单纯”也告杨男通奸。
但检察官认为,两人在网络上的对话没直接说到性行为,不起诉两人。
据了解,37岁的杨男与妻子结婚多年,而34岁的温女也已婚,
且和杨男住在同个社区,两家人彼此熟识。
杨妻去年无意间登录丈夫电脑,发现杨男与温女从去年3月到6月间的对话,
温女说:“你可以检查我的心跳和身体”、“你不会连我的裤子也想脱掉吧”等语,
温女还传送自己双腿和嘟嘴索吻的自拍照给杨男,杨妻愤而质问丈夫,
丈夫才透露前年与温女赴新加坡出差时,曾发生性行为,
杨妻因此备份SKYPE对话内容,控告两人通奸。
但杨男出庭时,仅承认因对温女有爱慕之意,去年6月间趁温夫不在时,
跑到温女家“陪吃饭”,又解释:“只是思想上出轨而已”,否认通奸。
温女也仅认曾互相亲吻对方脸颊,没有发生性行为。
检方审酌,杨妻提出的对话纪录和温女腿部照片,仅能判断2人有肢体碰触,
但因没明确指出性交行为,无法认定两人通奸;
至于温女曾说:“很想要”,也难以认定就是指性交意愿。(吴珮如/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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