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稽查劳工权益 新北26业者违规

楼主: lwchouse (期待的夏天)   2014-08-07 23:33:40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稽查劳工权益 新北26业者违规
2014年08月07日14:42
新北市府劳工局为维护劳工职场权益,于今日公布今年第4波违反《劳基法》名单,26家
违反规定业者中,包括手机代工大厂“华冠通讯”、手机通路大厂“神脑国际”、“新竹
物流”、“欣欣客运”等知名企业都名列其中,遭罚款处分。
劳工局表示,纳智捷经销商北智捷让员工单日工时超过12小时,不仅未依规定给付加班费
,也没让员工每7天休1天,从去年底至今就违规5次,遭裁处28万元;华冠通讯加班一律
仅给员工补休未给付加班费,迄今被查获第5次开罚30万元为本次最多。
劳工局提到,新竹物流部分未置备劳工出勤纪录、欣欣客运未让员工每7天休1天,神脑国
际及台湾软电让员工单日工作超过12小时,均是第4次违法,裁处15万元;另爆发积欠员
工薪水、拖欠房东租金的蛋塔工场,因积欠员工薪水及未给付资遣费,本次被裁处13万元

劳工局长谢政达表示,今年5月至6月对于劳动条件稽查305次,裁罚198件,而第4波所公
布的26家违法业者名单中,其中主要违法项目为未依法给予加班费为16件占27%最多,其
次为休假日出勤未加给工资11件占19%,呼吁业者应遵守《劳基法》相关规范,善尽照顾
劳工责任。(陈威叡/新北报导)
3.新闻连结:
http://ppt.cc/5AsT
4.备注:
走过天桥底下听到的~
听说在无脑公司确实真的没给什么加班费
甚至有人在里面工作满2年多以后
个人因素留职停薪了一段时间
然后复职以后,持续工作,总工作年资已经满三年
照理说按照劳基法第38条(以下)应给予十日特别休假
劳动基准法 第 38 条 连结:http://ppt.cc/UgS0
劳工在同一雇主或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每年应依左列规定
给予特别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满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满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日,加至三十日为止。
但是事与愿违,特休竟然只有3.X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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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是3天又几小时
竟然连7天都没有
公司的解释是说因为之前留职停薪的关系
所以按前一年度实际工作日的比例给予特别休假
人资还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公司的规定!公司的规定!公司的规定!公司的规定!
公司的规定!公司的规定!公司的规定!公司的规定!公司的规定!公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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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听说这不是个案....
然后我过完天桥就走了~
作者: LoveDogMan4 (爱狗人4)   2014-08-07 23:34:00
离啦离啦离啦离啦离啦离啦离啦离啦离啦离啦离啦离啦
作者: super689   2014-08-07 23:34:00
反观南部没有县市长敢查xd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4-08-07 23:39:00
垃圾民进党 为啥不推动修法抓几个老板去抄家 关到死?
作者: lc536894   2014-08-07 23:41:00
20几间好多喔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14-08-07 23:54:00
台湾劳工就是不管练等几年都是等级1 单挑boss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4-08-08 00:12:00
还反观勒,南部就没那些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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