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的报导让小弟心中有一个疑问
为何明明是正义之人 就必须被公布全名
而犯错之人却可以匿名
难道个资法只保护坏人 好人就不在保护范围之内吗?
客运司机陈__ 元智大学女学生林__ 华裔朱姓男子 妻子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台湾的法律 到底是为正义而活 还是为邪恶而活
※ 引述《che112 (che)》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时电子报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飙骂司机男 桃客告公共危险
: 怒骂桃园客运司机引起轩然大波的华裔朱姓男子已对Po网的林姓女大生撤告,但桃园客运
: 总经理邱德义7日表示,上午已将行车记录器交给律师研议,将对男子提出公共危险告诉
: ,他表示,司机必须考量行车及乘客安全,对此行为不能妥协,至于司机陈金积则与公司
: 是一体,配合公司的处理方式。
: 飙骂桃园客运司机陈金积的华裔朱姓男子,因不满元智大学女学生林春桂侧录画面po网,
: 怒告对方妨害名誉。但近日舆论、网友连番砲轰,朱男今天凌晨在妻子陪同下,前往八德
: 警分局高明派出所撤销告诉。
: 高明派出所所长蔡志鸿说,朱男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意,认为骂人是不对的,但坚持当下
: 没有动手。陪同的妻子则在一旁协助翻译,看得出来他的确不谙中文。朱男表示后续将安
: 排时间向陈金积道歉,凌晨两点左右离去,撤告过程不到半小时。
: 警方表示,朱姓男子在桃园警分局龙安派出所提出告诉后,经单一窗口转至户籍地高明派
: 出所受理,可能是近日媒体大篇幅报导,让朱男态度软化撤告。
: 3.新闻连结: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807002108-260402
作者:
conpo (狮子たちの旗)
2014-08-07 14:14:00这也是我一直很纳闷的地方,之前一堆性侵案件也是这样搞
作者:
richjf (jeff)
2014-08-07 14:15:00记者也怕坏人啊...
法院没认证他是恶人之前.谁有资格说他恶....那些性侵如果是被害被仙人跳两小无猜的.你这次公布完万一之后法院说他不是恶人..你要怎赔偿他的名誉
那叫嫌疑犯阿~ 有嫌疑不代表有罪 玩法律的最爱搞这招有全名也是隐私阿...不代表能随便公布
作者:
conpo (狮子たちの旗)
2014-08-07 14:20:00问题在于被害者的全名、居住地或联络方式为何必须得被公布
作者:
conpo (狮子たちの旗)
2014-08-07 14:23:00我亲戚就有;她被性侵,可是媒体却把名字跟居住地给打出来后来还是我去拜托他们把新闻稿修正的
去告媒体呀...不是告个资法而是啥泄漏性侵害个人资料之类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十二条..
作者:
conpo (狮子たちの旗)
2014-08-07 14:26:00有问过。但我的律师告诉我胜算不大且会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所以后来我跟律师就一间一间拜托他们修改新闻稿
你选择吞下去那也就只能这样啦~法就在那边.无良的人仗着被害人怕二次伤害乱报导就真的只能这样
作者:
conpo (狮子たちの旗)
2014-08-07 14:29:00或许吧。而且我得考量被害人的立场,杜绝网络讯息传递算是不幸中的大幸,正义有时候真的没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