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求“陪我到天亮” 男嘿咻后闪人竟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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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6日21:41
新北市刘姓男子和女网友约好一夜情,但一夜春宵后,刘男不理会女网友要求“陪我到天
亮”,拍拍屁股走人,事后竟挨告性侵。新北地检署认为女子先前已同意嘿咻,今将刘男
不起诉。
处分指出,刘姓男子在网络上的爱猫社团认识27岁的女网友,2人相谈甚欢且互有好感,
今年5月中2人还曾用手机进行性爱视讯,几天后刘男忍受不住,表示想到女网友家,“有
可能会嘿咻喔!”女网友也答应,但条件是必须陪她到早上,“因为我不喜欢做完就走的
关系”。
性致忡忡的刘男随即赶到女网友住处,女网友洗完澡后只穿衬衫和内裤,2人对看一眼后
便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不过刘男完事后却“射后不理”,谎称肚子饿想买东西吃,便
拍拍屁股走人,他也因食言而挨告。
刘男供称2人是讲好要嘿咻的,根本没有强迫女网友。检方认为,女网友在深夜时让刘男
进家门,洗好澡后还只穿衬衫内裤,显与常理不符,且事发地点为女网友住处,若真被性
侵理应能立刻求救。(游仁汶/新北报导)
备注:
五楼你陪他一下不行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