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被承认的幸福 同志婚姻路迢迢

楼主: bini (小迪好可爱喔 >.^)   2014-08-06 21:49:55
1.媒体来源:
中广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20多对同性伴侣日前到台北的户政事务所要求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台湾首次有大规模同志集
体登记结婚,不过,碍于法令,他们还是遭到拒绝。相爱、相守的伴侣却不被国家法律承认
,他们所承受的辛酸与委屈也很少被社会看见。
七夕情人节前夕,方敏跟糖糖两个人穿着小礼服,来到位在台北市中正区的户政事务所,她
们紧紧捏著身分证与结婚书约,前来要求登记结婚。
看着眼前这一对手牵手的漂亮女生,户政事务所人员态度友善,但也爱莫能助,只能强调户
政系统设定必须是一男一女的身分证号码才能登录。黄淑梅说:‘(原音)我们电脑设计是一
男一女这个作业才能完成,而且现在法令规定也还没有通过说同性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所以
对不起,我们没有办法帮妳办。’
◎失去养父 我不想再失去另一半
她们早就知道会被拒绝,但仍坚持要来,要让大家看见她们想要结婚的渴望、被国家剥夺的
幸福。
今年才23岁的糖糖,从小被养父母带大,但他与养父母之间从来没有正式的法律关系,直到
爸爸在医院病重,她才了解关系不被法律承认的痛苦。她说:‘(原音)因为我从小是给我的
养父母照顾的,但是他们没有进行法律的登记,所以我跟我的养父一直都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直到大三,他得癌症住院,一直到他走,他都不是法律上认可的爸爸,在医院里我没有办
法帮他签署任何东西。那我跟方敏呢?我一个爱人已经失去了,我这个爱人我还可以失去她
吗?我希望我们可以得到结婚的权利。’
◎伴侣生命危急 我却被拒于门外
同样的痛苦也发生在女同志伴侣小丁与Ray的身上。她们两人在一起已经7年,彼此相爱,为
了实现结婚的梦想,两人之前还花光所有积蓄,跑到加拿大登记结婚。
为什么那么想结婚?小丁说,有一次Ray生病住院,情况危急,她守在医院担心得不得了,
医院却要求要由“家属”24小时照顾,当时的她,什么也不是,还被医院要求离开,让她痛
苦万分。诉说著这段往事,不只小丁红了眼眶,身旁的人也都跟着鼻酸。小丁说:‘(原音)
我很生气为什么这样的体制我没有办法去冲破它?我就只是想守在她旁边而已,我就是最了
解她的那个人。甚至我没有办法陪在她身边,病房只告诉我,麻烦妳请一个看护照顾她,因
为担心她会有什么意外,我真的很难过,难道我的身分比不上一个看护吗?’
◎请国家承认我们的爱
另一对同志伴侣陈凌和欣洁也是认识了好多年,陈凌说,交往的这些日子,她们跟一般异性
恋伴侣一样,生活就是上班、帮对方买便当、分享生活里的琐事、互相陪伴。
想起来,两个人跟已经结婚的人好像没什么两样,但是这个关系不被法律承认,她们不能一
起申请贷款、不能当彼此的保险受益人,哪天若出了意外,另一半可能最后才被通知。陈凌
说:‘(原音)无论能不能结婚,我们都已经彼此相爱了,这是不需要证明的事情,所以我们
只要求这个自诩为民主自由的政府能够还给广大的同志朋友他们应得的权利。我们的爱并没
有比异性恋更不值得尊重,我们都在歧视的深渊中摸索坚强,我们的爱因此而有时更显得真
诚可贵。我们本来就应该拥有结婚的权利,所以我们站在这里,让世界知道,我们要结婚,
请国家承认我们的爱、承认我们的婚姻。’
◎每个人都应得的幸福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筹组的义务律师团律师许秀雯表示,像小丁这样的个案只是冰山一角
,伴侣盟接到太多各种权益被侵害的个案,常常让人听了心酸又难过。而这些歧视的最根本
,就是同志婚姻不被允许、身分关系没有被承认。她说:‘(原音)种种这些都是告诉我们,
其实同性伴侣不被平等对待最根源的地方是在于“身分关系不被承认”,我们的法律设计很
多东西来保障在经济上、情感上、身分上相互有紧密关系的人,就是配偶,可是却不给同性
伴侣这样的承认和保障所导致的结果。’
目前全球有17个国家已经正式承认同志婚姻,台湾的同志伴侣还在积极奔走,希望透过立法
院立法行动与司法的诉讼官司,争取他们应得的幸福。
3.新闻连结:
http://news.rti.org.tw/news/newsSubject/?recordId=498
4.备注:
让我来教教你们国文跟法律
查询教育部国语字典"结婚" 男女正式结为夫妻
民法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
请不要再为难户政人员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4-08-06 21:52:00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4-08-06 21:54:00
国文与法律本来就是与时俱进的
作者: caleb2 (阿毛)   2014-08-06 21:54:00
会查字典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4-08-06 21:55:00
补血
作者: hyposoda (hypo)   2014-08-06 21:55:00
本来想推 多亏你的备注
作者: kayamoli   2014-08-06 21:55:00
作者: haoto (发饲料了)   2014-08-06 21:55:00
恐同猴子真可悲 ㄏㄏ
作者: edward4904 (Rynn)   2014-08-06 21:56:00
八卦版人气-1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4-08-06 21:56:00
会查法源是不错 不过本新闻主要是讨论与时俱进问题
作者: flutebyme   2014-08-06 21:56:00
那字典里有马19吗?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08-06 21:57:00
蔡正元也反对喔! 请大家多多支持蔡正元
作者: Pujols56 (普神疯56)   2014-08-06 21:57:00
滚事实就是同性性行为易染病 到底要争什么?
作者: kutsu (YJ forever)   2014-08-06 22:01:00
难道纯男女就不会得性病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08-06 22:01:00
他门是很比较容易啊..但是这和婚姻有什么关系XDDD
作者: KTX5566 (韩国高速铁路)   2014-08-06 22:02:00
会染病就不能结婚?神逻辑
作者: pagl ( (^ε^)/ )   2014-08-06 22:02:00
法律可以修正
作者: ysanderl (人里乡民)   2014-08-06 22:03:00
又不是禁止他们结婚 他们就不会做了...让他结婚有啥不好
作者: jig4ejiy7 (三种人生)   2014-08-06 22:03:00
只要是危险性行为都可能染病,某楼观念请加强。
作者: pagl ( (^ε^)/ )   2014-08-06 22:04:00
染病是因为性伴侣太多 与婚姻无关
作者: ikenstar (喵的~社会需要更多温暖)   2014-08-06 22:09:00
忠诚无病的单一性伴侣也会染病?观念请先加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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