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车祸肇事逃逸案件的破案率,北市警察局新订定“检举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致人伤亡
逃逸案件奖励金核发要点”。民众只要提供具体事证,如亲眼目睹、行车记录器等,即可
获得3千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金,明年元旦生效。
北市交通大队统计,去年A1类交通事故(即造成人员当场或24小时内死亡)就有82件,其
中4件属肇事逃逸,A2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逾24小时死亡)则有2万691件,其中238
件为肇事逃逸。A3类交通事故(仅有财物损失)共1万4176件,肇事逃逸占472件。
而今年1至6月,A1类交通事故有35件,虽无肇事逃逸,但A2类交通事故1万168件,其中
117件肇事逃逸;A3类交通事故7401件,也有261件肇事逃逸。
交大副大队长郑守彬表示,相较于外县市,北市肇事逃逸比率虽较低,尤其是A1类事故,
一般人较少肇逃,但若是A3类事故,有时只是车子停在路边遭人擦撞,若对方没停下来报
警处理,即属于肇逃。
根据奖励办法,民众若发现肇事逃逸行为,应以书面、行车记录器等画面档案,或其他适
当方式,向案件发生警分局或派出所检举,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络电话、住址、身分证字
号或护照号码,以方便制作谈话纪录或调查笔录。
交大表示,因检举而侦破案件者,致人受伤案件每案发给3千元、重伤案件6000元、死亡
案件则发给1万元。2人以上共同具名检举者,奖励金由全体检举人平均分配。郑守彬表示
,奖励办法明年元旦起正式生效,明年度也已编列约30万元预算因应。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8498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