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脏话谯司机 华裔男声明:保护孕妻

楼主: kalaggpon (踩着我的痛说爱我)   2014-08-05 18:05:49
我也不认识林春桂,也不是什么法律人
帮查法条!!~~
不想台湾人被白白欺负,还哑巴吃黄莲!
现行条文
中华民国刑法(民国 103 年 06 月 18 日修正)
第 169 条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而伪造、变造证据,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
据者,亦同。
假老外 意图使 上传影片的网友 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向警察报案)
假老外 意图使 上传影片的网友 受刑事或惩戒处分,而伪造、变造证据,或使用伪造、
变造之证据者,亦同。
这样告的成诬告吗??
有法律人可以帮解吗?
※ 引述《ken4645 (桃园基努李维)》之铭言:
: : 以下是林春桂本人在FB上的PO文
: : 对于你们的声明稿第四点" 当天事后提供视频予媒体并要求大家人肉搜索的林春桂" 根本
: : 是毁谤!!!
: : 第一,并不是由我将此事件及影片提供给记者,不信请你自己打电话去问记者是
: : 谁提供的
: : 第二,在我影片的文字叙述中"完全没有"提到我要"人肉搜索" 你在声明稿毁谤
: : 我,我是否要提告?
: 林春桂本人在FB上寻求律师的协助
: 我需要律师!!请求协助~~
: 我只是个学生没有认识的律师~~桃园有可以信任的律师吗?
: 第一张照片:是他们告我PO在YOUTUBE的影片,影片文字叙述中完全没有提到我要人肉搜索,
: 而且并不是我将此事件提供给记者
: 第二张照片:华裔夫妻对苹果新闻的声明稿
: 第三张照片:争对他们的声明稿第四点" 四、 当天事后提供视频予媒体并要求大家人肉搜
: 索的林春桂,以不负责任及不实指控他人的行为下,做出对我们恶意的毁谤,造成社会上
: 一面倒的不良舆论及误解,我们已无法容忍,并以报案寻求法律的援助!" 指名道姓毁谤
: 我!!! 这是证据!!!
: https://www.facebook.com/chungui.lin
: 附上FB,希望有律师能与她联络,协助她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08-05 18:07:00
有党证 基本上 吃屎都香
作者: maplefff (maplefff)   2014-08-05 18:09:00
诬告很难啦 就毁谤罪直接告回去就好了
作者: pkmu8426 (巴426)   2014-08-05 18:10:00
举证很难 从妨害名誉会比较快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8-05 18:12:00
作者: carmot (carmot)   2014-08-05 18:13:00
作者: gadoma (批币都被鬼咬走了@@)   2014-08-05 18:13:00
这没有诬告啦...林有没有违反个资法是一回事...他确实有上传影片的行为...老外提告就不叫作虚捏事实..不会诬告并不是告人不成就会反过来变诬告
作者: LearnLong (学长)   2014-08-05 18:15:00
提供个意见,这在大众交通工具上发生,或许朝公共危险
作者: gadoma (批币都被鬼咬走了@@)   2014-08-05 18:15:00
你上色的地方偏偏漏了"诬告"...去查查定义吧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4-08-05 18:16:00
这有什么好扯个资法的...在公共空间发生的事情基本上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4-08-05 18:38:00
诬告不容易成立不过呢,告个资法检察官那关大概不会过林女士告他们妨碍名誉倒是颇有机会 ㄏㄏ
作者: hk416 (☑☠☜✉☎♂♀♪)   2014-08-05 19:19:00
建议可以问K少 他是东吴法研 待过律师事务所 目前专心考法官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4-08-05 19:26:00
别想太多,诬告罪非常难成立可以说是吉祥物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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