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段宜康FB 丙烯是列在"石油化工原料制造业"

楼主: olctw (k.olc.tw)   2014-08-05 17:28:21
来源:
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osts/274904446048188
如果依经济部的逻辑:
一条中油的管子从码头经过高雄市,拉到工业区,管子里送的是原油;
这条管子就是中央政府管的。
中油的管子旁边,肩并肩有
一条荣化的管子从码头经过高雄市,拉到工业区,管子里送的是丙烯;
这条管子就是地方政府管的。
这是什么样的管理逻辑?
我是愈看愈糊涂。
让我更糊涂的是,经济部次长杜紫军?:
“丙烯是石油化学材料业”。
所以不属“石油管理法”的范畴;所以不属经济部主管。
但经济部杜次长若非口误;就是故意扭曲名词,达到躲避责任的目的!
根据行政院主计处“中华民国行业标准分类”和
经济部“公司行号营业项目代码表”,根本都没有“石油化学材料业”这一
行!
丙烯其实是列在“石油化工原料制造业”。
偏偏“石油管理法”第12条,就是规范“石化原料”:
《制造石化原料之工业,得检附公司登记证明文件、工厂登记证,并填具申
请书,载明下列事项,专案报请中央主管机关核准输入石油制品为自用原料

一、输入石油制品种类、数量及预定使用期间。
二、生产流程。
三、生产石化原料种类、数量及比例。
四、副产石油制品种类、数量及比例。
五、前一次输入石油制品作为自用原料之使用状况,包括输入种类及数量、
实际使用量、生产石化原料种类及数量、副产石油制品种类与数量 及其输出
或销售实绩。
前项业者副产之石油制品,应输出或洽商石油炼制业购买。
前项输出,应依第十五条规定办理登记。
第一项业者有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一款或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
或第七款情形,中央主管机关自处罚锾之翌日起六个月内,应不予第一项之
核准。
石油业或非石油业者,输入石油系列之溶剂油或润滑油,应于输入后十日内
检附申报书,载明经营主体及所在地、负责人姓名及住所、输入货品种类、
数量、用途,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备查。但经工业主管机关认定之石化业厂商
输入者,不在此限。》
如果丙烯归类为“石化原料”,那么从进出囗、运送、贩售都得依“石油管
理法”权责在中央;经济部就得担起责任。
法律的可行性和过去的执行惯例可被讨论;但中央主管部会首长为了躲避责
任,而编造一个子虚乌有的名词来呼胧舆论,个问题可就严重了。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8-05 17:29:00
呵呵 不意外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08-05 17:29:00
这很明显是法规漏洞, 但是中央政府看起来没有想补的意思
作者: basketkdash   2014-08-05 17:29:00
意外吗 这些官为了卸责什么鬼扯的话都说得出来
作者: SuperUp (( ̄▽ ̄#)﹏﹏)   2014-08-05 17:30:00
故意误导的啦~第一天认识KMT?
作者: opces   2014-08-05 17:30:00
作者: bryan406399 (不莱ㄣ)   2014-08-05 17:30:00
一条法规任人解释
作者: suzer (SUZER)   2014-08-05 17:30:00
写得蛮清楚的.是有人恶意忽视?
作者: ZXCWS (两分铜币)   2014-08-05 17:31:00
不管啦 花妈就是有错
作者: linzero (【林】)   2014-08-05 17:31:00
小皮球,葵花油,满地开花二十一...
作者: belleaya (台中李奥纳多皮卡堺雅人)   2014-08-05 17:31:00
党蛆们就是想办法要把气爆拿来打选战乱抹而已啊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4-08-05 17:32:00
9.2:不管拉,地方十成 法律是什么?能吃吗?
作者: Rinehot   2014-08-05 17:32:00
我不懂 为什么不能把这些管线看成工厂的一部分
作者: buddar   2014-08-05 17:32:00
立院临时会叫过来骂阿
作者: tedpc (cpdet)   2014-08-05 17:33:00
结论就是 阿扁下台 叭叭~~~~~~~~~~
作者: DIDIMIN ( )   2014-08-05 17:33:00
过几天就会突然迸出有石油化学材料业这个产业了( ′-`)y-~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4-08-05 17:34:00
中央政府带头钻法律漏洞啊 可悲啊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8-05 17:35:00
本法用词 里面没有界定 石化原料的范围 瑞凡 怎么半?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4-08-05 17:35:00
就算经济部说的成立好了 但是他只有双手一摊告诉你无法可管就不关他事了 这是政府机关该有的态度?
作者: pomelo524 (pomelo524)   2014-08-05 17:35:00
都出事死人了~ kmt到现在还在骗
作者: Rinehot   2014-08-05 17:36:00
不是cost down的问题 本来这些压力管线在工厂里面都可以管结果出了工厂就变无法可管?
作者: DIDIMIN ( )   2014-08-05 17:36:00
KMT真的很白痴,这这次事件搞好,选票就回来了
作者: xyz1981 (永远的反对党!!)   2014-08-05 17:37:00
段宜康又搞错了吧 石油管理法第12条指的是"制造" 丙烯的业
作者: diskdie7045 (刚睡醒~)   2014-08-05 17:37:00
689:不管啦~地方十成不然小巨人民调没破两百趴阿
作者: Rinehot   2014-08-05 17:37:00
危险性机械设备就有现成的规则 规定要定期检查
作者: Rinehot   2014-08-05 17:38:00
竣工检查 定期要汇报主管单位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8-05 17:38:00
KMT不需要搞这个来拉选票,光抹黑就不知道有多少选票了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4-08-05 17:38:00
文字游戏 推诿卸责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4-08-05 17:39:00
石化就是石油化学 说石化管不属于石油管理真是笑掉人家大牙
作者: alvis000 (艾尔)   2014-08-05 17:39:00
衷心觉得 台湾需要更多段宜康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8-05 17:39:00
更何况扛责任比较难,抹黑比较简单,换成是你你要选哪一个
作者: fcfd (哇!)   2014-08-05 17:39:00
不意外 整个KMT不要脸的脏东西啊^^
作者: Omara (奥玛)   2014-08-05 17:40:00
老K越扯后腿,只会让杨巨人的票数越难看而已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4-08-05 17:41:00
加工跟制造有差吗?一样都是会用丙烯的产业能这样切?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4-08-05 17:50:00
世足赛在台湾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4-08-05 17:54:00
推。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4-08-05 17:55:00
K党: 泼粪就有票了 证据制造中…
作者: jokebbs (bbs://)   2014-08-05 17:58:00
干 体育署搞屁阿 派中央部会首长去世足早夺冠了
作者: dragoneminem (dragoneminem)   2014-08-05 17:59:00
把百姓当白痴......
作者: kinghtt (万年潜水伕)   2014-08-05 18:09:00
郎拿度又抽筋啦~
作者: tzengagan (GO! SPURS~)   2014-08-05 18:10:00
狗官这么会踢~怎么不去报队世界杯?
作者: jinyih (山巅之月)   2014-08-05 18:18:00
黄金切割
作者: z739 (极)   2014-08-05 18:20:00
丙烯本来就是用石油提炼的啊
作者: aqua17 (Y.W.)   2014-08-05 18:29:00
官员水准啊 官阿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4-08-05 18:38:00
高调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08-05 18:38:00
国民党的水准
作者: lyu0001 (乡民1号)   2014-08-05 18:42:00
以前工程便宜行事,高雄应该还有不少"未知"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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