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规 逾7天举发免罚
防手机 行车纪录器拍照重复开单
2014年08月03日
【李姿慧、郭美瑜╱台北报导】
目前民众对交通检举案所提证据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但
近年来手机与行车纪录器兴起、便于拍下违规事证,导致
有人因相同违规被拍照检举,却在3个月期限快到时才接
到20多张罚单,质疑政府抢钱。对此,交通部指现已完成
修正规定,未来民众检举交通违规,超过7天就不举发开罚
。新制预定下周六上路。
立委陈超明说,他曾接获上百件投诉,指因车辆停在住家附
近红线,却遭恶意检举,故意等3个月期限快到时,才将照片
等证据提供给警方,让其无法及时改善,其中还有一人一口
气接到20多张罚单气到爆。他说,检举用意应是在改善交通
,而非抢钱,因此他在立院要求交通部修正规定。
开罚目的在改善
交通部官员解释,因3C产品兴起,例如以手机或行车纪录器
拍照或摄影,很方便取得交通违规事证,而针对同一件违规
事件,现规定每2小时可取缔一次,确有可能会出现在3个月
检举效期将届时,才一次提出大量检举证据,导致违规者无
法及时改善,就得缴高额罚金。
因此,交通部昨指,上月已完成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
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奖励
办法”;以往民众检举违规,凡提供3个月内的违规事实,警
方都会受理、开罚,新制将改为检举提供违规事证,逾7天就
不举发。例如7月1日有违规行为,7月8日才提证据检举,就不
处理,主要是为免时间过久引发争议;且开罚目的在督促改善
违规行为,而非重复取缔同一违规行为。
检举逼车将表扬
修正办法也新增,民众若举发重大危险驾驶,如恶意逼车、超
速等,经查证属实,将由地方政府或所属公家机关学校颁发奖
状。上述新制预定下周六实施。北市交通大队执法组说,有些
检举人会累积2、3周才提出检举,最长甚至逾2个月,虽未必有
针对性,但交大仍会受理,难免有怨言;但不曾接过针对同一人
违规,有大量检举的案例。未来受理检举期间大缩短为7天,预
估成案件数会减少;但新制较合理,可让民众及时改善违规行为。
工具进步蒐证易
律师庄秀铭说,以前拍照都用胶卷,还要洗照片,作业时间长;
但现在工具已进步,马上就可提供,证据有效期应缩短,但不管
时间长短,违规就是违规,次数多少都应该开罚。民众陈先生说
,违规虽不对,但举发期限太长根本是陷阱,特例如红线内的小
空间不能停机车,他也是被罚过才知道,罚单应该要早点寄,让
不知情的民众能早点改正。
民众检举交通违规新规定
●重点:
民众检举交通违规须在违规3个月的期限内,将缩短为7天
过去民众检举交通违规没有任何奖励,未来检举重大违规,包括
逼车、蛇行、超车等,将颁发奖状表扬
●上路时程:8月16日
资料来源:交通部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03/35998355/